2018年第12号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对芒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芒市中学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中学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包括1幢教学综合楼、1幢学生宿舍楼(A、B、C三区)、1幢消防水泵房,建设地点位于芒市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14326.28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4509.50平方米,为五层框架结构,灌注桩基础,建筑高度为18.55米,一层层高为2.8米,二至五层层高均为3.9米,室内外高差为0.15米,抗震烈度为八度。学生宿舍工程,建筑面积9533.78平方米,为六层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建筑高度为21.25米,一层层高为2.8米,二层层高为3.9米,三至六层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为0.15米,抗震烈度为八度。2015年5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4164.68万元,经审计,审定工程结算价为3315.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中学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849.3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849.33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教育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二是完善对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并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编制竣工资料。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教育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教育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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