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42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对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芒市危桥改造项目芒常桥、弄西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危桥改造项目芒常桥、弄西桥工程均位于德宏州芒市境内,其中芒常桥中心桩号为K1+066.558,弄西桥中心桩号为K0+365。两座桥均为跨越芒市河而设的一座桥梁,芒常桥上部结构设计为4-20米预应力砼T形梁桥,弄西桥上部结构设计为5-20米预应力砼T形梁桥,下部结构均芒常桥、弄西桥采用钢筋混凝土柱式墩,桩基础,桩柱式桥台建设。芒常桥全长为86米,弄西桥全长为106米,芒常桥桥宽为20米,弄西桥桥宽为10米。芒常桥、弄西桥桥面铺装均采用10cm厚C50混凝土现浇层+桥面专用防水材料+10cm厚C40防水混凝土铺装层。两座桥均在桥台设置2道80型伸缩缝。芒常桥桥头引道采用四级公路,路线长为2500米,路宽平均为4米。弄西桥桥头引道采用四级公路,路线长为611.496米,路宽平均为6.5米,两座桥引道均采用预制块路面铺设。芒常桥2014年11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5月20日完工。弄西桥2014年11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5月20日完工。芒常桥计划投资1525.8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082.8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节约投资442.99万元。弄西桥计划投资1028.6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60.1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节约投资268.5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危桥改造项目芒常桥、弄西桥工程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2.41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2.41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二是实施项目名称与纳入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下达计划项目的名称组织实施;三是针对变更及其他资料签章不齐,竣工图未按规范要求加盖竣工图章的情况,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四是针对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五是针对部分变更处理卡未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变更内容,变更费用计算超出变更处理卡范围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变更方面的规范管理,全过程控制建设投资;六是建议应尽快组织实施尾工工程及相关收尾工作,高度重视尾工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投资严格控制在批准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七是建议交通局加强引道、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畅通。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交通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调整了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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