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遮放镇排六芒市大湖口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6628    作者: 日期:2017/12/19

2017 年第41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对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遮放镇排六芒市大湖口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遮放镇排六芒市大湖口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道路建设项目位于德宏州芒市境内,路线起于320国道K3589+000处,于K0+204处新建一座4×20米预应力空心板桥,止于西片区机耕路,路线全长401.72米。桥梁长度为92.04米,桥面宽度为净4.0+2×0.5米护栏,桥面横坡1.5%。

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86.24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1.01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3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补助100万元、省预算内补助140万元,不足部分由芒市自筹解决。于2013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14年7月10日完工。工程计划投资386.2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14.5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投资相比节约投资71.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遮放镇排六芒市大湖口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项目法人、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5.62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5.62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二是变更及其它资料签章不齐,竣工图不完整且未按规范要求加盖竣工图章的情况,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三是针对部分变更处理卡未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变更内容,变更费用计算超出变更处理卡范围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变更方面的规范管理,全过程控制建设投资;四是芒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引道、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畅通。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交通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调整了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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