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浏览量:6412    作者: 日期:2017/8/28

2017年第15号

(二〇一七年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2日,对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芒市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村民小组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批复》(德国土资复〔2014〕16号)及芒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2月编制的《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名称为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芒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项目类型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州级财政自筹资金投资;预算投资总额542.92万元,该项目自2014年10月10日开工,至2015年6月30日竣工。

截至2016年4月30日,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农村建设项目收入总额为547.17万元(其中:预算投资总额为542.92万元;其他收入4.25万元),竣工结算实际执行及投资完成支出总额489.31万元,收支相抵,结存57.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对村、寨文化活动室、道路、饮水工程的建设因地制宜,解决了村寨当前面临的困境,同时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芒市城镇化建设,推进芒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审计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继续做好项目结余资金后期财务管理工作,建议将项目结余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国库管理;二是国土部门要做好项目建成后权属的移交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协助乡镇和群众做好各项设施的后续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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