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6564    作者: 日期:2017/8/28

2017年第14号

(二〇一七年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611月至2016年12对芒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度芒市兴边富民工程建设项目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530万元。截至审计时止,项目资金到位347.64万,实际完成投资481.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建设村文化活动室、球场、卫生室、村委会党组活动室及配套设施、弹石路改造工程、水利设计等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国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债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情况下改变了乡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的服务项目,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欠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82.36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政欠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82.36万责成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芒市财政局尽快将欠拨的资金拨付到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欠拨的款项尽快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强化财务管理,提升会计质量,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三是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潞西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四是认真做好各项债务的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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