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0号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等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一)规划制定情况
芒市制定了《连片特困地区芒市扶贫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并已纳入《云南省德宏州扶贫开发规划(2016-2020年)》。规划范围共涉及芒市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14个居民委员会,731个自然村1020个村民小组;1个遮放农场;2014年芒市城镇、农村居民住户106744户405626人。规划期限:2016—2020年,共5年。共规划资金735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 85 %;省级财政资金占10%;地方财政资金占4.9%;业主融资和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占0.1%。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芒市2016年脱贫摘帽实施方案》、《芒市2016年脱贫摘帽工作任务细化方案》以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措施。方案中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项目进行任务分解。
(二)易地扶贫搬迁
编制《芒市易地搬迁“十三五”规划》,并制定了《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芒办发〔2015〕105号)。计划从2016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我市11个乡镇33个村委会129个村民小组102个搬迁点,9213户33031人的易地扶贫搬迁。截至2016年6月,芒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宏州分行营业部贷款额度10.9亿元,其中3亿元州级转贷资金已到位,7.9亿元市级承贷资金目前到位1亿元,共计到位4亿元。截至
2016年计划实施10个乡镇47个安置点,共5676户20283人,占地面积3576.69亩(其中基本农田230.9亩)。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对各乡镇上报的47个搬迁点进行了立项批复,对芒市金宏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上报的43个安置点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批。目前已开工建设34个点(27个点已完成场地平整,8个点民房建设正有序推进中),其余的正在进行招投标。
(三)医疗救助扶贫
2016年芒市卫计局详细制定了《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医疗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医疗脱贫工作,主要措施有:一是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提升疾病救治水平。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自缴部分由市财政补助,2016年已全额助缴778人(计生全额助缴703人、民政全额助缴75人),部分已助缴4282人(由民政助缴70人)。并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在市、乡级住院起付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患有15种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给予慢性病门诊补偿政策。二是加强贫困村医疗设备配置,为18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了母婴访视包等专业医疗设备、为11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了中医药设备等。
(四)社会兜底扶贫
芒市民政局制定了《芒市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工作措施一是低保动态兜底,二是集中供养兜底,三是因灾致贫帮扶兜底,四是医疗救助兜底,五是临时求助兜底,六是加快供养机构建设,七是加大社会扶贫力度。为全面推进精准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级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社会扶贫
芒市人社局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一是制定了《芒市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2016年培训目标任务900人,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贫困群众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提升贫困人口技能水平,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实现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一人为目标,增加贫困家庭收入。二是把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政府惠民工程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来落实,提供“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全市“贷免扶补”目标任务502人,已放贷64人,贷款金额544万元,带动就业112人;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115人,已放贷55人518.6万元,带动就业104人。
(六)产业扶贫
2016年芒市计划实施产业扶持项目8个,涉及财政资金720万元,牵头单位为芒市扶贫办、芒市农业局。其中:芒市扶贫办实施产业扶持项目5个,涉及财政资金450万元;芒市农业局实施产业扶持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270万元。截至
(七)生态保护扶贫
芒市林业局按照
(八)教育扶贫
2016年芒市教育局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助学金政策,补助标准为300元/生/年。二是落实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为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一、二年级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三是落实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中学生学杂费政策,2016年春季学期免除芒市职业中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110人,芒市中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106人学杂费。四是落实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人可贷额度在1000-8000元/年。五是落实云南省优秀学子奖学金政策,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奖学金等等。
(九)金融扶贫
截至2016年5月末,芒市信用合作联社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225户1117万元,发放危房改造贷款43户213万元。截至
(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芒市住建局已下达芒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指标3106户。为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需要,2016年2月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预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芒政发〔2016〕12号),将目标任务预下达到各乡镇,并制定了《芒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按预下达任务积极开展落实工作。目前,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已开工建设201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4户),开工率64.8%,其中已竣工92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7户)。
根据脱贫相关政策,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指标将调整为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制定了《关于解决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复核、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下一步芒市将以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原则调整指标分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未按规定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
截至2016年6月,芒市政府未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五、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十九)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规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责成芒市财政局尽快与信用社进一步研究补偿条款的问题,待相关问题落实后,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2016年12月底以前根据相关要求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按规定计提风险补偿金。
(二)审计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芒市财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相关政策尽快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二是加强市级项目申报审批管理
,芒市财政应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财预〔2014〕343号)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芒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芒市财政局草拟了《芒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贷款风险偿债金管理办法》,由于涉及的偿债条款与银行部门(信用社)沟通还未达成一致,加之上级部门也未出台补偿金分配方案,以至于芒市目前还未正式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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