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3号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一、基本情况
2015年,芒市财政局下达芒市人社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972.5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反映收入总额1788.21万元。芒市财政局下达芒市人社局预算支出总额1972.59万元,决算反映支出总额1787.37万元。芒市人社局上年结余结转8.87万元,2015年,收支相抵,结余0.84万元,2015年末,累计结余9.71万元。2015年,芒市人社局预算额为1972.59万元与预算执行额1787.37万元的差额是185.22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额与预算执行额的差额为-24.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额与预算执行额的差额为209.48万元。2015年,芒市人社局“三公”经费共支出22.15万元;会议费共支出2.20万元;培训费共支出1.06万元;差旅费共支出6.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人社局提供的部门预算编制表、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部门决算报表,基本反映了芒市人社局2015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但存在无形资产未入账管理、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形资产未入账管理
2015年,芒市人社局购买财务软件、BS票据管理软件支出合计20400元,未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管理。
(二)发放节假日值班费
2015年,芒市人社局发放春节、目脑纵歌节、清明节等节日值班费补助合计发放7600元。
(三)上级拨工作经费、收云南航空房地产公司补助业务经费未纳入收入管理
2015年,芒市人社局收到上级拨入工作经费合计294517元、收云南航空房地产公司补助业务经费60000元,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未纳入收入管理。
(四)芒市人社局管理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利息差额直接补充工作经费
2015年,芒市人社局管理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存较高利率的定期存款利息所得超出活期利息的差额直接补充工作经费合计450000元,造成坐收坐支。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成芒市人社局:一是将2015年度未入账无形资产进行入账管理,建议及时清理近年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二是收回已发放的值班费。三是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须如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四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芒市人社局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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