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0号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对芒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厕所二片区第二标段(遮放民族中学)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1年新建廉租房建设项目第二片区二标段(遮放民族中学)工程位于芒市遮放镇,为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2.78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2.78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教育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二是完善对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并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编制竣工资料。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教育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教育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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