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9号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7月4日至8月4日,对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的芒市2015年度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项目资金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5年度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项目涉及全市11个乡镇、1个农场、1 个街道办事处。截止审计之日,芒市2015年度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项目资金实际收入383.57万元;2014年末,项目资金累计结余143.54万元;芒市2015年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项目资金支出合计365.91万元;2015年末,收支相抵,项目资金累计结余161.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一是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办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426户,进一步规范了生育管理。二是经过多年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宣传,促进了生育观念的更新转变。三是通过兑付各种补助款项,直接增加了受益群众的经济收入。四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地兑现到奖励对象手中。
二、审计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项目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对历年来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消化”,从而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对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要及时宣传到位,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国家政策,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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