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6320    作者: 日期:2017/1/16

2017年第8号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4月20日,芒市审计局对芒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芒市救助管理站。

一、基本情况

芒市民政局是芒市政府直属主管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双拥和优抚安置等的工作部门,属于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截至2015年底,芒市民政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核定人员编制48人,实有83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退休人数28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8辆。

2015年芒市财政局下达芒市民政局的预算总额为4612.0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175.2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3436.7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5年部门总收入5009.95万元,总支出5148.86万元。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18.1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138.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27万元。2015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536.8万元。芒市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方面,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执行99%,截至12月底已执行112%。

 “十二五”期间,芒市共新建(含改扩建)养老机构8个,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0个,农村敬老院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日间照料中心)0个;共投入资金44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44万元;由于项目到位资金离实际投资额差距太大,难以全面实施项目工程,截止审计之日,“十二五”期间芒市新建(含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均未能正常投入使用。截至“十二五”末,共有养老床位数364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0.84张。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民政局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拓展民政公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以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经过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会计核算清晰、准确,但是仍然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等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5年积极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共取消低保对象587人,新增623人,但是清理核查工作仍存在不足,存在动态监督滞后,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审计期间审计组经过数据对比仍然发现了大量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审计了芒市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资金5148.86万元,其他资金5723.75万元,查出各种问题资金279.2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未按规定落实241万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12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9万元),违规问题金额15.9万元(其中: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69万元、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以送救助人员之机进行公款旅游1.2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2.35万元( “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2.35万元)。

(一) “三公”经费未能严格执行预算,且未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出现“三公”经费相比以前年度不降反增的现象。

(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人,金额14.69万元。

(三)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0.1万元以上,同时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43人,其中有2人在2014、2015年购入新车。

(四)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013-2015年购入价值5万元以上车辆326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大于20万元的有31人,大部分为奔驰、奥迪等轿车。

(五)“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按规定落实241万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12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9万元)。

(六)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组织实施。审计期间,审计组在对“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查看中,发现芒市芒海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计划投资中的宿舍楼及床位没有达到初步设计中确定的建设规模。

(七)审计期间,在延伸审计芒市救助管理站中,发现其工作人员以送救助人员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涉及金额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4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二是“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芒市民政局应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的实际使用效果,加强监管,保证建设项目实现预期目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是芒市民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手段,并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做到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强化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支出的真实、合法、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市审计局,主要整改情况为:一是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城镇低保14人14.69万元。针对该问题,芒市民政局已于2016年6月20日将以上资金全额收回到芒市民政局低保专户。市民政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分成3个组,与所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逐个约谈,并限期收回了违规领取的城镇低保资金14.69万元。二是“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按规定落实241万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12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9万元),市民政局正在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努力争取将项目配套资金按规定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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