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2016年1月芒市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

浏览量:6356    作者: 日期:2017/1/16

2017年第7号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2月17日2016年1月15日,对芒市2015年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涉及的单位有芒市财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农业局和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安全采取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它保障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芒市审计局本次重点审计了芒市2015年度食品安全政策贯彻执行、职能转变、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及经费保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情况等。

审计结果表明:一是2015年7月依制新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部工作职责,有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7人;芒市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工作人员15名。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贯彻推进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建设完善职能部门监管制度。三是截止2015年末,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收入共计96.50万元,支出共计8.88万元,结余87.62万元;芒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收入共计110.00万元,支出共计41.00万元,结余69.00万元。四是制定了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强化责任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落实到人。五是成立了基层食品安全检测站,实有工作人员6名,食品检测车3台。六是推出食品电子信息监管新措施,对辖区内20个集贸市场、59家食品生产企业、102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的高度共享。七是推出农村红白喜事“一报告两登记”四表责任备案管理。八是制定了《芒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施意见》。九是制定了食品举报奖励制度,市财政专门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础金10万元,动员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止2015年末,芒市财政滞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56.62万元,其中:滞拨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7.62万元(中央专项资金22.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37.12万元),滞拨芒市农业局69.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芒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所滞拨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56.62万元,以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政策。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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