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民政局2015年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6246    作者: 日期:2017/1/16

2017年第5号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对芒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2015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是芒市政府直属主管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双拥和优抚安置等的工作部门,属于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截至2015年底,芒市民政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核定人员编制48人,实有83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退休人数28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8辆;开设账户7个。

2015年,市财政批复市民政局年初预算收入总额4612.06万元(财政拨款)。2015年,市民政局决算反映收入总额5009.95万元,决算反映支出总额5148.87万元,决算反映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179.2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部门预算编制表、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部门决算报表,基本反映了民政局2015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年初预算编制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基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编制。但是,芒市民政局“三公”经费未能严格执行预算,且未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出现“三公”经费相比以前年度不降反增的现象。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万元,实际支出69.35万元,超预算支出22.35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5.62万元,增长29.07%。

二、审计建议

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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