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芒市高效节水2011年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6755    作者: 日期:2016/12/23

2016 年第27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对芒市水利局组织实施的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芒市高效节水2011年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芒市高效节水2011年项目为江东乡的道坡茶园片,位于芒市江东乡西南面的坡地上,按水源位置和茶园地块地形,分为双黄木树、道坡、四家寨三个片区。设计灌溉面积2.01万亩,其中实施管道输水灌溉面积0.98万亩,喷灌面积1.0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水工程、田间管池配套工程。项目由市水利局下属的勘测设计队组织实施,由市水利局委托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全部完工。项目完成总投资2159.6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953.43万元,设备投资1.95万元,库存材料1149.17万元,待摊投资55.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中存在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凭证列支货款及购货发票与供货清单金额不符、基建账账务处理不完善、多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多计工程款、概算编制不准确、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7.82万元。

(二)凭证列支货款及购货发票与供货清单金额不符。

(三)基建账账务处理不完善。

(四)未按规定预留工程待结价款,导致多支付工程价款15.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47.82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水利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凭证列支货款及购货发票与供货清单金额不符的问题,责成芒市水利局逐项核对相关资料,查明不符原因,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基建账账务处理不完善的问题,责成芒市水利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使用并调整会计科目;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待结价款,导致多支付工程价款15.18万元的问题,责成芒市水利局对多付施工单位工程予以收回。

    针对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潞西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并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前期管理工作,提高设计深度,避免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大量设计变更,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三是完善对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并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四是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明确产权,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水利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水利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对凭证列支货款及购货发票与供货清单金额不符的问题,芒市水利局已逐项核对相关资料,查明不符原因,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基建账账务处理不完善的问题,芒市水利局已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调整了会计科目;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待结价款,导致多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水利局正积极进行整改,要求施工方返还多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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