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0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三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要点的通知》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2019年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芒市审计局自2019年9月6日至9月12日,对芒市2019年第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审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芒市自然资源局、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财政局、芒市教育体育局等11个单位2019年第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19年9月12日,芒市审计局参与第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人员5人,抽审单位8个、抽审资金总量27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空易地建设费待清退12户应退金额111867.60元
(二)城市道路占用费待清退278户应退金额18983.35元
(三)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待清退1户应退金额121.68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成芒市税务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芒市税务局应尽快走完系统退费流程,及时清退仍未退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二是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尽快与缴费人取得联系,加快信息核实工作,及时清退仍未退的城市道路占用费。三是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尽快取得缴费人信息,及时清退仍未退的城市道路占用费。
审计建议,一是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国家普惠性政策的红利。二是各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及时承接各项降费政策措施,把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相关责任部门应尽快向原缴费单位和个人清退多收取的费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该问题已整改,全部清退完毕。
问题二,该问题已整改,芒市住建局通过安排专人电话联系、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通知等方式,请还未办理退费手续的缴费人办理退费手续。截至2019年10月31日,对142户17101.49元完成了退款。将剩余136户在电话中声明放弃或发布公告后仍未提供相关退费信息的,涉及金额1881.86元上缴至芒市财政局。
问题三,该问题已整改,芒市住建局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声明放弃退款,已将1户涉及金额121.68元上缴至芒市财政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0年7月29日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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