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1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德宏州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要求,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4月9日,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5名审计人员,对芒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芒市财政局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784.34万元,已经拨付到各用款单位,其中:中央资金393.34万元,省级资金141万元,州级及以下资金250万元;实际使用452.33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03.97万元,其他支出148.36万元;332.01万元尚未支出。此外,4月2日市财政局又安排市公安局疫情防控中央资金20万元,并且已经拨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60.74万元,支出160.26万元,结余0.48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93.69万件(其中已折价301.21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87.61万件(其中已折价250.63万元),结余6.08万件(其中已折价60.9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捐赠信息统计不及时不准确
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捐赠物资统计表相关信息不及时不准确。
(二)疫情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审计发现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政资金804.34万元,实际支出452.33万元,支出进度56.24%。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一是建议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完善物资入库、发放台账,做到清晰明了,避免错漏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建议疫情防控有关单位加快用款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捐赠信息统计不及时不准确问题,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整改。
疫情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截至2020年7月27日又支出了188.45万元,支出总额为640.78万元,进度为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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