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8日,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芒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审计。芒市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芒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总投资1156.93万元,其中: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76.7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0.17万元。共实施建设项目3个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1.由云南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承建,江东乡高埂田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552.9万元;2.由云南民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承建,中山乡寨岗、勐戛镇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程项目415.62万元;3.由芒市褚氏农业有限公司,通过谈判成交建设2019年补助西山乡褚橙经营管理主体项目138.46万元;4.其他配套费49.95万元。(土肥站、植保站实施培训、有机肥物资补助20万元,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昆明分院设计费13万元、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监理费13.15万元、德宏州浩鑫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定资金3.8万元)。
截至审计期间3个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所完成的项目已交付各乡镇管理使用,各项目工程结算书已由工程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芒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审定价及项目计划投资资金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二)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收到芒市财政局拨款收入1156.93万元(中央资金976.7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0.17万元)。实际支付到各施工单位1156.93万元,收支无结余。
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江东乡高埂田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中山乡寨岗、勐戛镇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公司结算审定价总计968.65万元。与实际支付资金968.52万元。相差0.13万元,相差部分已签订协议对超出计划的工程价款进行豁免。
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已按中标价1056.96万元3%提取质量保证金31.7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通过实施江东乡高埂田片区、中山乡赛岗片区、勐戛镇勐戛片区、西山乡褚橙基地的基本农田建设以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后,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条件,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使企业增收、农民增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和相关法规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设立专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审计建议
(一)督导项目受益乡镇管好用好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持续使企业增收、农民增收。
(二)继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做好项目财务档案资料的装订整理,并及时进行归档管理。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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