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8日,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芒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芒市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此次主要审计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审计过程中对部分实施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审计年限延伸至2020年4月末。芒市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芒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批复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镇拉怀村、大湾村、中东村、下东村,轩岗乡芒棒村、芒广村、丙茂村和风平村、帕底村等,共3个乡镇 9个村,建设高产稳产农田23000亩。建设内容是:1、田间灌溉排水沟44条,总长31995m。2、田间机耕路11条,总长6455m。3、交叉建筑物:取水坝10座,沉砂池8座,分水闸6座,农桥4座,农机涵洞125座,人行涵洞38座,背水槽4座,渡糟5座,挡土墙665m,盖板1135m,下田道57座。
(二)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发展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9〕575号文件、《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芒市2019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农发〔2019〕122号文件,下达芒市2019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2405.8万元。
(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3个乡镇 9个村的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所完成的项目已交付各村民小组使用,各项目工程结算书均已交工程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芒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审定价及项目计划投资资金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实际完成工程投资2408.41万元。1.建设田间灌溉排水沟44条,总长27825.2m,投资1867.74万元。2.田间机耕路11条,总长6450.8m,投资190.94万元,取水坝20座,投资87.48万元,沉砂池6座,投资21.14万元;分水闸3座,投资10.59万元;农桥9座,投资46.83万元;农机涵洞71座,投资31.77万元;人行涵洞54座,投资7.01万元,背水槽4座,投资0.82万元;渡糟2座,投资14.90万元;挡土墙1080.9m,投资50.76万元;盖板1033.2m,投资68.76万元;下田道19座,投资9.67万元。
注:实际完成工程投资2408.41万元,计划投资2405.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计划投资2.61万元,经双方协商,相差部分已签订协议对超出计划的工程价款进行豁免,作为施工方无偿为项目区百姓作出贡献。
(四)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芒市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共收到芒市财政局拨款2405.8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实际支付到各施工单位2405.8万元,收支无结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田间灌溉排水沟、田间机耕路、交叉建筑物等,建成高标准农田23000亩。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实现能排能灌,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增粮效果显著。在取得增粮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提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和相关法规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设立专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审计建议
(一)继续督导各项目村管好用好项目建设成果,尽快完成好项目移交工作,督促受益村寨建立管理使用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芒市农业农村局对建成的项目进行适时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的安全高效运行。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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