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 29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6月10日,对芒市2016年度三峡集团帮扶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9月30日芒市人民政府对《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中国三峡集团帮扶芒市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请示》(芒贫开发办【2016】51号)进行了批复,并出具《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三峡集团帮扶芒市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批复》(芒政复【2016】154号)。
2016年实际到位三峡集团项目帮扶资金1500万元,实施遮放镇河边寨村、三台山乡邦外村和西山乡芒东村3个贫困行政村每个村500万元,项目区内景颇族人口数为639户2723人,其中建档立卡景颇族人口为110户390人。本次审计抽查的安居工程(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和产业发展(肉牛养殖、养猪、养鸡)2个帮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2016年芒市共收到三峡集团帮扶资金1500万元,芒市财政已于2016年11月—12月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其中:遮放镇500万元、三台山乡500万元、西山乡500万元。
2016年长江三峡集团对口帮扶芒市景颇族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500万元,其中:安居工程补助760万元(遮放镇354万元、西山乡150万元、三台山乡256万元),产业发展养殖补助(肉牛、猪)740万元(遮放镇146万元、西山乡350万元、三台山乡24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帮扶对象不精准
2016年长江三峡集团对口帮扶芒市景颇族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用于非建档立卡户699.5万元,其中:安居工程补助160万元,产业发展养殖补助(肉牛、猪)539.5万元。
2.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涉及项目资金24万元
三台山乡2016年三峡帮扶资金未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芒政复〔2016〕154号)名单发放补助42户,涉及资金24万元,其中:安居工程补助1户,涉及资金2万元;肉牛养殖补助41户,涉及资金22万元。
3. 群众满意度不高。
4. 项目主管部门无专人负责收集管理项目资料,致使项目资料不全,主管部门对项目情况不清楚。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帮扶对象不精准的问题,责成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上报实施方案并报芒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尽快组织实施,芒市财政局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完善置换手续。针对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涉及项目资金24万元的问题:安居工程补助2万元建议三台山乡政府协调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尽快完善变更手续,如确实无法取得变更批复,建议将擅自变更受益农户补助资金2万元返还芒市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芒市审计局。肉牛养殖补助22万元责令三台山乡政府补足3户建档立卡户分出的价值1.5万元的3头牛,对违规扩大覆盖面发放的41户涉及的22万元返还芒市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待新的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按要求组织实施;针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建议以后的产业帮扶项目,政府不要直接参与采购发放,而是引导农户自愿购买或按照农户先养殖,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的方式运作,提高农户自身发展动力;针对项目主管部门无专人负责收集管理项目资料,致使项目资料不全,主管部门对项目情况不清楚的问题,建议项目主管部门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资料收集管理办法,乡镇按办法要求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二)审计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云南省怒族普米族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的通知》,认真甄别帮扶对象,确保精准落实到帮扶的人口较少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三峡帮扶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芒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集团精准帮扶景颇族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高效安全;三是认真执行年度计划调整变更的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项目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帮扶对象不精准的问题,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芒市财政局已筹措699.5万元资金拨付到乡镇,乡镇同时进行账务处理并退还芒市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三峡帮扶资金结余,截至2019年10月,原2016年三峡帮扶资金扶持一般户资金669.5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其中:323万元调整用于项目区2016年建档立卡户分散安置房屋改造,已全部拨付到位;剩余376.5万元用于西山乡芒东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20.5万元,遮放镇河边寨村杏帕搬迁点养殖小区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建设48万元,三台山乡邦外村村组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208万元,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复,正在动工建设。
针对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涉及项目资金24万元,其中:安居工程补助2万元,肉牛养殖补助22万元的问题,因其中22.5万元属于帮扶对象不精准问题的一部分,已将该问题的整改一并纳入全市2016年度三峡集团帮扶项目审计反馈问题中帮扶对象不精准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剩余1.5万元由三台山乡政府自行收回资金后按原批复方案实施,现已收回资金1.5万元,并按照原方案补助名单中未补助的3户农户发放肉牛3头,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针对群众满意度不高、项目主管部门无专人负责收集管理项目资料,致使项目资料不全,主管部门对项目情况不清楚的问题,市扶贫办已经关注,并采取办法制定出台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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