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风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9724    作者: 日期:2021/12/14

风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根据《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方案》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结合风平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品种和面积

(一)补贴对象。全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含兴侨社区);按照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的规定,偷、引、带家庭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国家公职人员耕种的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品种。中稻、秋收玉米、夏收玉米、小麦,甜脆玉米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面积。补贴以新的土地确权证书为参考,以实际种植为总原则,以谁种粮谁受益为基本原则,确保统计面积与补贴面积相衔接。持有林权证范围内种植的面积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耕地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纳入补贴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户,严格按照政策和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种植面积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二)认真填报面积到户统计表。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补贴品种、补贴面积的要求,认真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到户登记表、汇总表、单品种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的情况核实表,做好信息的采集、初审、公示、录入、上报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村(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补贴对象信息及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到户公示表须经农户签字(摁手印)认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把基础数据审核关。严格按照补贴面积统计的要求,到户表必须有农户本人、经办人的签字(摁手印)、村民小组监督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审核签章;村级汇总表必须有填报人、复审人员签字(摁手印)、村监委、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章);对30亩以上(含30亩)的农户要有村民小组长、监督员签字(摁手印),村委会负责人、村监委主任、镇纪委书记、镇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意见(签章)。补贴面积原则上应和统计年报上的水稻、玉米种植面积保持一致。出入超过10%的需出具情况说明,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方可受理。

(五)关于租种地补贴工作的原则性处理。到本乡镇其他村委会租地种的,由所在村民小组出具证明,小组长签字盖章,村委会在证明填写“该农户补贴不在本村上报”并签字盖章;到其他乡镇租地种的,由所在小组出具证明,小组长签字盖章,所在乡镇农经站在证明上写“该农户补贴不在本乡镇上报”并签字盖章,并出具双方土地流转合同。农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上报。

(六)认真做好易地搬迁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其他乡镇搬迁至风平镇且户口已迁入的,原一折通经迁出乡镇农经站注销后,由镇农经站新开办惠农一折通。补贴面积由新成立的村组负责落实,涉及种植面积的乡镇配合完成面积核实工作。

(七)认真落实“一户多卡”问题。按惠农一折(卡)通“一户一折(卡的原则,一户多折的农户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到风平镇农经站注销多余的一折(卡)通。

(八)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村(居)委会要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到户统计表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公示照片报送至镇农经站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到户统计表的填报和录入1月28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有关材料)。

(九)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镇纪委、镇农经站、镇财政所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村组对农户种粮面积进行随机抽查核实,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对虚报种粮补贴面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镇农经站联系。联系人:王姝琪。

 

 

风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风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