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平镇2022年烟叶生产实施意见
为切实抓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推进全镇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年烟叶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会议精神,按照州委三年行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芒市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意见》(芒政办发【2021】55号)文件精神,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着力在推进烟叶生产提质增效和特色开发两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风平镇烟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任务
2022年市政府下达风平镇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0.7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89万担。
各村考核目标任务分别为:
那目村委会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8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0260担;
腊掌村委会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269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7260担;
帕底村委会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51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1380担。
(二)质量指标
烤烟:上等烟比例达到65%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
(三)安全指标
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标,达到客户限量标准要求,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三、主要政策
(一)税收政策
为加快培植壮大烟草产业,夯实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烟叶实现的税收原则上主要用于扶持烟叶生产发展。
1.税收返还。根据州级财政对市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当年实现的烟叶税中,上缴州级30%,剩余税收烤烟返乡镇30%。返还烟叶税收中烟叶各项任务指标必须达标,若面积、产量、质量指标未达标的,未完成几项,扣减几项,按权重累计三项扣减税收返还总额的百分点,具体考核办法由芒市农业农村局烟办制定。
2.市级财政留成烟叶税主要用于:一是奖励种特色烟乡镇烟农烟叶发展补助,农户按合同每交售1公斤烤烟补助0.5元;二是烟区小型农田设施建设补助;三是老烤房修缮和必要的新建烤房及电力设施补助。
3.市级返还乡镇烟叶税主要用于:一是种烟村委会烟叶生产工作,按照返还乡镇烟叶税总额的10%返回村委会(其中60%用于公用经费,40%用于奖励村委会抓烟干部);二是种烟村小组烟叶生产工作,按照返还乡镇烟叶税总额的20%返回村小组(其中40%用于公用经费,60%用于奖励村小组抓烟干部);三是用于烟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烤房修缮和乡镇烟办生产工作经费。乡镇未兑现税收返还村、组部分,参照以上执行。
(二)政府扶持政策
1.生物质燃烧机管护补助。市财政安排全市生物质燃烧机管护补助20万元。
2.烟区规划、面积落实补贴:州财政按照15元/亩的标准安排烟区规划和面积落实补贴,市财政按照15元/亩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重点用于开展核心烟区规划、面积落实、土地流转等方面的补贴,其中州级补助全额用于对乡村组面积落实及种植大户面积流转补助。
3.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补助:州财政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烟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芒市从2021产季烟叶税中提取3%的资金(3268.1882万元×3%=98.045646万元),主要用于烟区零星烟水烟路工程、烤房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香料烟公司积极争取烟草行业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修复补贴资金,持续巩固烟区烟叶生产基础条件。
4.烤房建设补贴。
(1)对2022年香料烟公司招投标建设的烤烟房(含可移动式天然气烤烟房、可拆装板式生物质烤烟房)
可移动式天然气烤烟房:烟草部门按照3.5万元/座进行补助,州财政按照0.55万元/座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补助,重点用于烤房主体、场地平整、附属设施、电力设备等设施建设,烤房建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服务芒市烟区的合作社;
可拆装板式生物质烤烟房:烟草部门按照3.5万元/座进行补助,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7号)要求,按照1.1万元/座的标准由州、市财政各承担一半进行补助,重点用于烤房主体、场地平整、附属设施、电力设备等设施建设,烤房建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服务芒市烟区的合作社。
(2)对2022年市级涉农整合资金建设的可拆装板式生物质烤烟房,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来进行补助,烤房建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村委会。
5.烤房天然气改造补贴。对老烤房进行天然气烘烤改造的,州财政按照0.4万元/座的标准,市财政按照0.4万元/座给予补助,重点用于烘烤设备改造更换,天然气储罐、气化、减压及计量等设施建设。
6.强化保障措施。州财政安排防雹工作经费20万元,市财政按每个防雹点10万元安排防雹保障经费(覆盖全市12个防雹点)。
7.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州财政安排烟叶生产发展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州级部门开展烟叶生产试验示范、新型农机具引进推广、烟叶生产组织模式创新等项目;市财政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烟叶生产发展基金37.5万元,重点用于烟区规划、土地流转、新烟区跨区烘烤运输费用补助、区域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具引进、改良推广、调研、咨询、培训、烟叶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利于烟草产业发展的项目。
8.自然灾害保险。烤烟全市统一按70元/亩投保,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亩;香料烟公司补贴50元/亩;烟农自筹15元/亩。雪茄烟(茄衣)按70元/亩投保,其中:香料烟公司补贴50元/亩,烟农自筹20元/亩。
(三)香料烟公司扶持政策
1.严格执行行业2022年烟叶种植收购政策,按下达计划任务收购烟叶。
2.烟叶生产产前投入按照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含烤烟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补贴)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按照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补贴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年度补贴政策。2022年,全州预算投入补贴资金4706万元,其中:440万元用于非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补贴,22万元用于烟草农用机械购置及存放设施补贴,4121万元用于烟叶调制设施建设补贴,123万元用于育苗配套设备补贴,具体项目及补贴资金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复执行。
四、技术措施
1.品种:云烟87。
2.严控节令。根据不同海拔区域,分批次播种,分阶段移栽,同一区域内育苗、移栽时间均不得超过10天。育苗时间:11月5日—12月5日,移栽时间:12月15日—1月25日。特殊区域由各乡镇、烟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香料烟公司同意报备后执行。
3.及时大田预整地和理墒。及早深耕晒垡(深耕30厘米以上,晒垡30天以上),注意开挖四边沟和中心沟(边沟和中心沟比墒沟深20厘米)。理墒规格:行距110cm或120cm墒高35cm。
4.规范化移栽、配套施肥。烤烟移栽规格110cm/120cm×50cm,亩栽1200/1100株,同一块烟田使用统一的移栽规格。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在技术员指导下,保证配套施肥,禁止施用高氮肥料或自行购买的肥料。
5.控水管理。必须坚持移栽浇水成活,烤烟种根据生长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合理补水。
6.中耕培土。为促进不定根生长,结合气候、墒情,适时中耕培土。
7.优化烟叶结构。烤烟彻底清除烟株下部、上部不适用烟叶,杜绝不适用烟叶入炉烘烤。
8.成熟采摘。烟叶要严格按部位采收,要准确把握烟叶成熟度,结合烟叶成熟时的典型外观特征来综合判断和掌握烟叶的成熟采收标准,烤烟上部烟叶4-6片集中成熟采烤。
9.烟叶烘烤。按照相关技术进行科学烘烤。
10.控制农残。严格按照香料烟农药使用名录及相关要求喷施农药,杜绝农残超标。
11.控制非烟杂质。清除田间废膜,保证采烟工具、穿烟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清洁卫生,保证烟叶远离一类非烟草杂质(动物羽毛、毛发、碎膜、化纤、橡筋圈、编织袋等)。
2022年是巩固稳定核心烟区、加大特色烟开发和提升烟叶质量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芒市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风平镇2022年烟叶生产任务分配表
风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风平镇2022年烟叶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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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村委会 |
云烟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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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收购量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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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掌村委会 |
2690 |
7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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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目村委会 |
3800 |
1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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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底村委会 |
510 |
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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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00 |
18900 |
风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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