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治部门的指导下,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深化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建立党组专题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综合执法领域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作为会议学习重点,常抓不懈,通过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学习其核心要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法,切实增强法律素养、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2025年结合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线上发布普法文章2篇、普法短视频2条,全方位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文件,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
3.强化督察整改。积极配合省、州、市法治督察工作,完成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迎检工作1次。建立“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机制,对督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整改闭环。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1.规范执法依据管理。深入研究国家、省、州新出台、新修订的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结合芒市实际梳理2025年法规更新要点,为执法实践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设,明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到处罚决定全过程操作细则,细化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提升执法标准化程度。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信息,全年归集报送行政处罚信息136件。推进诚信机关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按月报送诚信机关建设信息,全年共报送1条。
4.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2025年我局与云南众济(德宏)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用了法律顾问,合同中对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约定,法律顾问对涉及我局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意见。
(三)严格执法规范,优化法治化环境
1.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25年完成执法证换证15个,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9次、累计培训68课时,覆盖全局执法人员,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讲解提升实操能力。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拓宽公示渠道,明确公示要素,每月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实现执法全环节留痕可回溯;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与标准,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支持,全年审核各类执法文书1303份、执法案件226件。
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组织2次全局性案卷集中评查,抽查案卷12份,指出问题10个并完成全部整改,在全市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中获评优秀。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提升办案质量。
(四)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效能
聚焦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运动式执法、“一刀切”、自由裁量权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健全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提升协同治理效能。通过普法宣传,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减少执法矛盾,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争议事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能力适配性有待提升
随着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涌现,相关法律法规更新迭代加快,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兴领域监管法规掌握不深、理解不透,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存在办案流程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全面等问题,办案时限管控压力较大;执法培训工作仍以集中授课为主,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等针对性培训不足,难以满足实战需求。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政治观念淡薄、学习动力不足,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随着执法职能拓展,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凸显。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不足,在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仍需加强。
(三)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执法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以事后案卷评查、专项检查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力度不足;尚未建立数字化执法监督平台,难以实现对执法流程的实时预警、问题追踪与整改闭环管理;跨部门联合监督机制不健全,对重点领域执法行为的协同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四)执法力量不足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划分,执法力量分为执法一(城市管理)、二(自然资源)、三(林草)大队,市容秩序管理、环卫站都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现有符合执法身份的执法人员共计87人,其中工勤持证人数34人,根据行政执法改革未来两年内持证人数因工勤人员证件到期不再具备执法资格,未来两年符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呈现明显减少的趋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的配比难以承担执法工作的情况特此说明。2026年执法证到期8人,2027年执法证到期16人,现有政策无法继续申领。随着行政执法改革,未来两年内我局持证执法人员将明显减少,执法力量配比难以承担现有执法工作任务。
(五)在深化法治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统筹谋划、打造亮点略显不足,未打造出更多更好地经验做法,在创新法治建设亮点方面还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统筹部署
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亲自审定法治建设相关计划、方案,带头参加法治专题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解决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难点问题。
(二)带头依法履职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意见。带头示范依法行政,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执行高效的执法责任体系,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三)压实法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效率
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相应政策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持证执法人员的编制,从根本上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执法人员更加熟练地掌握各种执法技能和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避免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深化理论武装与责任落实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扩大法治培训覆盖面,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各大队、股室、站(所)法治建设责任。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刚性要求。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针对高频问题开展专项培训,规范执法用语和流程,提升队伍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与保障
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信息化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更新老化执法设备,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加大执法业务能力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完善执法程序。针对执法过程中易发生错误、不注重细节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执法队员文明行为规范的培训和监督力度,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六)加快推进智慧化建设,促城市管理更精细化
加速推动“芒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通过AI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网格化精细管理,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进程,初步建成集感知、预警、指挥、运行为一体的“芒市智慧城管”。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实时监测、快速派遣和高效处置,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
五、特色亮点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构建“线上+线下”普法新格局。线下依托主题宣传日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基层发放资料1000份;线上通过短视频、文章等生动形式解读法规,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建立案卷评查闭环管理机制。
通过集中评查与个案审查相结合,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推动案卷质量显著提升,在全市案件评查中获评优秀,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及时归集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开展诚信机关建设工作,加强诚信宣传,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
(四)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
积极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应用工作,加强组织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领。依托平台功能推进行政执法案卷电子化管理,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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