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芒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的通知》(芒发〔2022〕20号)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芒市交通运输板块建设,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加快法治交通建设。
芒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芒市交通运输工作中得到坚决落实。年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组织局党组会议集中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8次,安排人员通过参加各级培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共13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任务落实。结合上级工作安排,认真按照《芒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芒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建设、养护、运输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督促推进“芒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2025年利用“涉企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组织局关相股室、芒市执法大队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全领域。
(三)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有序推进“放管服”工作。
持续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本着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审批流程为目标,编制芒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权责清单,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承接工作,坚持做好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承接,坚持动态调整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事项清单依法合规、符合实际。对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均能够强化监督检查、跟进做好衔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网上可办”“全程网办”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等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21件,“大件运输一件事”3件。推动纸质证照电子化工作、电子证照标准化工作,2025年共生成电子证照386个。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邀请纪检组、法律顾问给予监督、指导,在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入库1份。推动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工作,推行纸质证照电子化,2025年录入生成电子证照389个。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门户网站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发挥新媒体优势,及时发布工程建设、养护信息,提前为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加强行政许可“双公示”,2025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2条,行政处罚信息322条。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编制《芒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清单》、《芒市2025年交通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清单》,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制定《芒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交通运输领域各口普法工作重点,并督促抓好落实。由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与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芒市木康边防检查站、乡镇派出所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及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将行业新出台、新修订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交通运输业户进行重点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交通执法相融合,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融合发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普法。在普法过程中,注重寓普法于执法,坚持普法中执法、执法中普法,在处理网约车、非法运输、超限超载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主动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三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线下实地到客运站、运输企业等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围绕运输行业“黑车”、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等难点问题,筹措资金4万元编印通俗易懂的普法读物3万份,全面进行推动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根据市级普法日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4.15”、“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
载至12月26日,组织出动执法人员905人次,检查车辆927辆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6次。非现场执法案件365件,查处案件总数521件,案件公示322件。依法向违法相对人下发《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106份。
(六)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布执法委托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流程图。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和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双公示”要求,自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行政许可信息。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由系统直接推送至省级平台进行公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执法系统办案程序,芒市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均使用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系统办理案件量达到100%,执法人员正在逐步开始使用手机端“云执法APP”,现场案件办理。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制机构。2025年以来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份。二是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无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轻微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具备整改条件且能够立即或者限期改正等符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发放《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责令改正。2025年共依法办理案件521件,其中首违不罚106件、不予处罚106件、从轻处罚322件、减轻处罚4件,共送达《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106份。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执法队伍情况,芒市交通运输局持有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4人、芒市执法大队21人。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德宏州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人员准则》等文件。2025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工作,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11期,参训人员累计310人次,人均学时合计达56学时,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行业业务知识技能等内容。
(八)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组织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执法乱作为、创收执法、扰企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执法违纪、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共8个方面采用:通过梳理排查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件梳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地走访方式征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对涉企行政执法整治。二是结合单位人事变动,根据《芒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专班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上缺乏深度,在深刻理解深层内涵方面不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仍须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及时深入。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芒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能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会议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025年以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组织局党组会议集中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8次,通过安排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共13次。
二是主要负责人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查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任务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与建设、养护、运输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列入经常性工作,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全领域。
三是主要负责人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2025年以来,在审核各种合同协议,参与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讨论,接受局机关各项工作法律咨询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备案管理,2025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入库1份。
四是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的学习内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11期,参训人员累计310人次,人均学时合计达56学时,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行业业务知识技能等内容。
五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后,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注重专门监督。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巡察组的专门监督。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芒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按照《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的通知》(芒发〔2022〕20号),《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芒治市委〔2022〕7号)等文件精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强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学习,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芒市交通运输工作中得到坚决落实。
(二)强化管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要求,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注重培养,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持续加强班子法治素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采取组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与能力。
(四)持续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运输市场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特色亮点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一)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芒市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及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完善投诉机制,提升处置效率,推进说理式执法。二是由芒市大队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和“大队长接待日”活动,架起执法部门与群众、企业的“连心桥”,通过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执法检查、处罚等专业执法知识,让参与者直观了解执法工作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二)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芒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且芒市大队还承担着芒市辖区地方管高速的执法工作。目前,全市养护的农村公路共533条3178.947公里,码头渡口14个,地方管理高速公路23.76公里。而芒市大队共有执法车辆2辆、执法人员22人。因执法人员少,执法工作未达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是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执法监督人员为兼职人员,缺少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人员。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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