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876    作者:彭会新 日期:2025/10/10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000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

1.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编制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建立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6.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8.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劳动关系管理股、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息网络管理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进,政策落实成效显著——始终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市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筑牢根基。一年来,主动入企、靠前服务,摸清用工需求、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精心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1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0.4万个,达成就业意向0.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06万人,其中:依托蓝莓、石斛等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群众“家门口”就业4.88万人,转移上海农村劳动力277人(含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37人);共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1104人(其中:城镇259人、乡村665人、监测对象180人),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90个,招录就业见习人员153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9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1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控制在5.5%以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28人,带动就业575余人;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86个班次,培训4108人次;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621人;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1441家,《务工证》11760本,协助解决企业用工3512人,目前园区5家重点企业在厂职工4709人。

二是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始终紧紧围绕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年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8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2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0.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7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94.45%。社保卡制卡41.58万张,电子社保卡申领28.78万张。

三是人事人才工作。人才人事工作有序开展,人才活力有效激发——始终坚持以芒市各产业链建设为导向,聚焦招人难、留人难、用人难问题,开政策绿灯,引才聚才;改革体制机制,选才育才;优化政策环境,用才留才。一年来,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人;招聘特岗教师53名,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5人;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700余人;新增3名州级“首席技师”,新建2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入选“省贴”1人;推荐认定1个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一年来,受理审核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526人,初审提前退休申请10人,通过州级审批10人(其中:因病4人、特殊工种5人、困难国有企业复退军人1人)。

四是劳动关系工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治理成效凸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治理成效凸显——始终坚持以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和“清廉云南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为目标,深入推进“安薪行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深入一线作为,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

五是人社政风行风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心铸魂奋进新征程——始终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事业发展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入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巩固,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业务推进的基础性任务,并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实施。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974235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42354.7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29452.41元,增长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29452.41元,增长4.7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创业园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增加等收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9742354.78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87107.95元,占总支出的82.47%;项目支出29755246.83元,占总支出的17.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21452.41元,增长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59502.61元,增长5.87%;项目支出减少138050.2元,下降0.4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创业园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增加等支出,导致本年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987107.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756429.51元,占基本支出的9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0678.44元,占基本支出的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55246.8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英才兴边”计划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项目经费150000,主要用于2入选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经费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项目经费361272元,主要用于全市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考核奖、体检费等支出。

3.州属企业离休人员财政补差项目经费193080.7元,主要用于州属企业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助支出。

4.就业补助项目资金18728037.52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及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基层治理专干补助,创业园补助、一次吸纳就业补贴等支出。

5.2024年上海帮扶劳务协作项目补助资金111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专场招聘会等支出。

6.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公岗及外出务一次性交通补助经费3179600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7.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033256.61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4235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29452.41元,增长4.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入选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待向上级申请的专项经费,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89230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91%,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企业退休人员财政补贴资金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全市有在职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核算主体为人社部门,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二是就业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补助款,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向上级申请的专项经费,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从而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758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结清2023年因基数变动未交纳的职工保险,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32285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项目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专项招聘会支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衔接资金和沪滇劳务协资金是作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向上级申请的专项经费,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9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9%,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三支一扶人员、统筹内提前退休干部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新招录的三支一扶人员,相应增加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二是提前退休干部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大预算,导致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15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95.60元,下降35.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119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3%,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30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602.6元,下降4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7元,增长84.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5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7元,增长84.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95元,下降35.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11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3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厉行节约,严控车辆运行及接待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02.6元,下降4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7元,增长84.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5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7元,增长84.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车辆维修费未支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是今年车辆维修费未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主原因是增加用于支付开展福利专项整治、返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研、农民工欠薪核处情况、零工市场实地评审、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等开支的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检查组开展福利专项整治接待1批次5人、省厅开展返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研接待1批次11人、青年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接待1批次7人、芒瑞大道欠薪核处情况1批次6人、省人社厅调研组调研接待1批次4人、省就业“幸福里”社区与“零工市场”实地评审工作接待1批次10人、省人社厅开展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摸底工作接待1批次1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678.44元,比上年增加258475.24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结清以前年度部分欠款,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471.78元、印刷费23585元、咨询费10000元、水费1142.28元、电费12470.27元、邮电费13209.75元、差旅费114624元、维修(护)费549.5元、公务接待费3075元、劳务费269800元、福利费85244.1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0元、其他交通费用562556.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854877.31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131.15元,固定资产9775353.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92.2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8.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944.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475598,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42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02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54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2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22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7个,评价金额29755246.83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7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111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0104736875

文章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