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2.负责慢性病的受理、送审、复核、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大病保险医疗待遇费的征收和待遇的受理审核工作。
4.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芒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医疗卡的制作发放、挂失等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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