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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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三农”发展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并负责监督中央、省、州、市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开展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认定、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市。
16.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17.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18.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19.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攻关、技术集成、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整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服务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20.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改革与乡村建设促进股、科技人才与农机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经济信息服务股、种植业与高原特色产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市委农办秘书股、乡村振兴与社会帮扶保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筑牢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底线。2026年,芒市将坚持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在稳定产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5000亩以上,产量保持在226000吨以上;重点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质量的“回头看”,最大化发挥项目效益。同时,针对山区乡镇基础设施滞后问题,重点向山区倾斜资源,开展雨季易涝区排水沟渠系统性修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油料、大豆播种面积完成州级下达指标。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常态化开展“大棚房”问题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集成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融合,重点在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上实现单产突破。推行联防联控和统防统治,推广无人机植保等高效防控技术,力争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在山区重点推广比较效益高、耐储运的作物,并配套改善山区农机作业条件,减少劳力投入,提高山区农民种植冬农的积极性。
2.推动特色农业全链条升级与价值提升。针对芒市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品牌知名度不高等问题,2026年将重点在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力争“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新增8个;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深入实施热区特色农业支柱三年行动,聚焦“2+4+3”重点产业体系。稳定桑园、咖啡、蓝莓等特色作物面积,重点在品质提升和精深加工上寻求突破。打造“芒字号”茶叶、咖啡等区域公用品牌,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支持现有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减少产后损失,应对市场价格波动。提前谋划2026年冬季农业生产和春季农业生产计划。积极抓好2026年冬季农业生产和春季农业生产计划工作,计划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55000万亩以上,产量226000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300000亩以上,产量310000吨以上(其中鲜食玉米170000亩,产量188700吨);油料种植面积8500亩,产量900吨。计划完成热区重点烟叶种植面积34700亩,产量4800吨;新植甘蔗55000亩,保有面积214400亩,甘蔗农业产量1080000吨;咖啡新植面积5000亩;蚕桑新植面积1500亩,蓝莓2000亩。确保全年粮食和重要经济作物丰产丰收。
3.深化农业绿色转型与质量安全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力争2026年实现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地膜残留量零增长,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科学用膜回收意识显著提升。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和绿色防控技术。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建立完善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检查指导,督促生产主体加强规范用药和执行好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生产主体培训工作,提高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4.持续强化农业科技与农村综合改革。以科技赋能和改革破题,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动力。开展农村劳动力适用技术培训2000人次以上。紧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等方面进行,特别是铁腕清源行动涉及芒市大河100米范围内畜禽水产养殖户的持续回头看,避免出现复养情况,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进村下田”活动,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指导。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优化补贴政策,重点补齐山区小型农机具应用短板。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妥善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用好全国监管平台。推广“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多元化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确保2026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
5.持续推进乡村建设与提升治理效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好芒市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提升至85%以上;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民参与度显著提升。高质量完成《2025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项目。扎实推进和美乡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山区延伸覆盖。在完成新建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6.筑牢农业安全与法治屏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抓好农机、渔业、农药、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兽药、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排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农业农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70636.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0636.3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3482209.29元对比减少1111572.93元,下降8.24%。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70636.36元,其中:本年收入12370636.3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0636.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3482209.29元对比减少1111572.93元,下降8.2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70636.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70636.36元,其中:基本支出8270636.36元,与上年7962209.29元对比增加308427.07元,增长3.8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人员并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对应增加;项目支出4100000元,与上年5520000元对比减少1420000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分析: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20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0000.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00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7.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其他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9118.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45.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742944.8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10.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8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1.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21161.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及运行支出。
12.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1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支出。
13.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381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市级配套专项经费。
14.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01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支出。
15.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21000元,主要用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4745.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1800元,较上年135800元增加16000元,增长11.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6000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年内计划安排1人次参加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未有此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64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涉及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有8个,资金总额为2280000元,具体如下:
(一)牛品种改良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8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安排牛品种改良液氮及运输费用的请示》《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牛品种改良液氮及运输费用的批复》,投入财政资金1.71万元,用于购买液氮。
(二)芒市农业执法大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安排350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三)2026年农业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安排421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水稻(种植险)108000亩,水稻(完全成本险)12000亩,玉米(种植险)80000亩,玉米(完全成本险)10000亩,甘蔗117400亩,天然橡胶(开割期物化成本保险)22900亩,天然橡胶收入保险10000亩,能繁母猪3000头,育肥猪20000头。
(四)芒市布病本底调查及监测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安排100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到2026年末,芒市5个乡镇(风平、勐戛、轩岗、芒市镇、遮放)牛羊布防控维持现在无疫稳控区,牛羊布病得到有效净化,1个乡镇1个奶水牛养殖小区、500头以上2个肉牛规模场通过开展省级布病净化创建场创建工作,为全市及全市牛羊布病区域净化作示范;其余7乡镇以乡镇为单位逐步推进牛羊布病区域净化,牛羊布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3%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5%以下。
(五)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市级配套经费,项目资金安排381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2批次样品购买1000批次,配套资金25000元,检测样品1000批次,配套资金300000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600人次,配套资金36000元;下乡宣传材料制作8000份,配套资金20000元。
(六) 2026年芒市非洲猪瘟防控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安排100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芒市非洲猪瘟防控市场调运和屠宰运输监管制度》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投入财政资金70万元,用于可疑生猪疫情扑杀补助、应急物资储备、设施设备等相关非洲猪瘟防控应急资金。
(七)芒市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安排230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做好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文件的通知》《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批准芒市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投入财政资金70万元,用于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
(八)2025/2026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市级配套补贴资金,项目资金安排680000元,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年度绩效目标为:计划完成新植糖料蔗健康种苗种植推广面积45000亩,补贴330元/亩,补贴资金14850000元,市级配套资金311850元;新植糖料蔗脱毒种苗种植推广100亩,补贴600元/亩,补助金额60000元,市级配套资金1260元;糖料蔗机械化深翻开沟及标准化种植推广面积45100亩,补贴130元/亩,补贴资金5863000元,市级配套资金123123元;宿根保墒管理技术推广面积50000亩,补贴100元/亩,补贴资金5000000元,市级配套资金105000元;分布式机械收获100000吨,补贴65元/吨,补贴资金6500000元,市级配套资金136500元,市级配套资金共计677733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6605.2元,与上年1225951.28元对比减少19346.08元,下降1.5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分别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等方面。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资产总额176025675.25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79270774.95元,固定资产9041622.36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7669077.94元,无形资产44200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5940.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59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74167.45元,其中出租资产197.3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74167.45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预算公开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附件: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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