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生产的主体和主要承担者,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需要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加入现代农业建设中。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能够最大限度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显著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
一、项目来源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5号)《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芒财农〔2024〕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芒市2024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630人,其中:考核任务100人、增加粮油种植培训5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480人,培训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学员参评率不低于90%。
三、工作措施
(一)选准培训对象。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的民主形式进行学员遴选。要求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培训对象一般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55 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基本的通用语言口语交流能力。
(二)时间进度安排。一是项目准备阶段(2024年6—7月)
制定《芒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8—10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严格按照培育计划和分类培育规范,分期分批组织培训,抓好集中授课、集中答疑、线上教学课时、基地实训、参观学习、综合考核等每一个培育环节,完成培育任务和评估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资料。三是项目绩效考评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12月)完成项目绩效考评和总结验收工作。
(三)强化分类培训。根据云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指导性计划表任务要求,以经营管理型人、专业生产型人为目标开展培训。以粮食生产为主题,围绕玉米单产提升培训和粮食生产专业农机手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培训。
(四)强化技能训练。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教学基地、师资、学员基础信息100%的入库,培训时间按照线上线下融合,课题教学和实训实操结合,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控制在56—120个学时,专业生产型时间控制在24—56个学时,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培训满意度90%以上,学员参评率高于90%。
(五)考核评价及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六)信息档案。一是培训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开班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同时负责培训机构、基地和师资相关信息入库。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各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三是统计监测。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实行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七)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由培训学校组织实施,统筹党校师资、基地等资源,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农户开展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重点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政策理论,讲授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农业科教云平台、法律网络培训平台探索建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园地”,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工作相关信息如学员签到表、课程表、图片、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分班级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就近就地、勤俭务实办班为原则,教材资料和授课费等相关必要的费用可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中列支。
(八)满意度测评。为加快推进我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相关指标评价要求和精神,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对本期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行“云上智农”APP满意度测评,学员在线评价比例不低于90%,满意度不低于90%。
四、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计划资金53万元,计划培训630人,其中:考核任务100人、增加粮油种植培训5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480人,分三个培训班。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使用计划如下:
(一)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粮食综合),计划60人,培训时长10天(含往返)。预计培训费3790元/人,共投入资金227500元。
(二)专业生产培训班(玉米单产提升),计划90人,培训时长7天(含往返)。预计培训费2430元/人,共投入资金218500元。
(三)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培训9场次480人,培训费175元/人/天(伙食补助100元/人/天,场地、资料75元/人/天),480人×175元/人/天=84000元。
五、效益指标情况
(一)经济效益。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农民。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参训农民增收10%以上。使他们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应用相应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节本增效明显,并辐射带动了一批种养大户,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
(二)社会效益。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项目知名度明显提高,在现实的社会结构中,农民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而通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让农民提升自身素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生态明显好转。
(四)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参训学员学习意愿明显增强,通过实习实训环节,解决了农民的一些棘手的技术问题,并在深层次上解放了思想,打破了传统农业固有的生产发展模式,对发展现代农业在认识上有很大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芒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股,抽调相关单位组成人员。办公室负责整个项目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做好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培训的总体策划、学员遴选、组织培训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抓落实,确保项目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完成。
(二)加强绩效考评及资金管理。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总结宣传。在任务组织实施中,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进行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扩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 解读《芒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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