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401000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等工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含农村财务人员、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
3.部、省两级各项经济调查、农村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工作等;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工作;
7.宅基地管理工作;
8.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2023年全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917572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65520户,累计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5520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156002亩,同比增加9.3%,其中出租(转包)150699亩,入股387亩,其他形式4916亩。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13486份。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辖11个乡镇,1个街道,共实行委托代理116个村(居)委会,1049个村(居)民小组,代管资金34392万元,代管的集体资产125500万元,代管的集体资源959616亩,开展市、乡两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培训16期,517人次。
3.扎实开展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149268.68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1023.7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28244.95万元。
4.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3年,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85个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全覆盖,85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合计1865.01万元,85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在10--50万元80个村,50--100万元的3个村,100万元以上的2个村。
5.着力指导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577个,较去年年底562个净增加15个。全市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12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9个,州级示范社37个,市级示范社77个。当年创建市级示范社8个,州级示范社1个,开展省级示范监测7个,国家级示范社监测3个。组织完成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10个,补助资金29万元。
6.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2023年底,全市家庭农场722个,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103个,示范家庭农场50个,其中省级5个、州级11个、市级34个。当年认定家庭农场4个,市级评定1个,省级评定1个。
7.全力做好惠农保护补贴工作。年内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兑付补贴面积45.76万亩,兑付资金3723.99万元,补贴标准81.38元/亩。受益户数5.53万户,受益人口25.60万人。完成实际种粮农民的一次性补贴工作,兑付面积45.76万亩,兑付补贴资金324.44万元,补贴标准为7.09元/亩,受益户数5.53万户,受益人口25.60万人。
8.有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完成202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完成农业基点调查工作。完成芒市农村固定观察点样本户50户。
9.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1)畅通审批渠道,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2023年受理农户宅基地申请109宗,已审批105宗,审批率96%,审批农村宅基地面积34767平方米。(2)有序推进宅基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整改完成106宗,图斑监测面积147.83亩,完成占耕地面积整改40.8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8.2亩,完成率17%。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室、耕保补贴管理室、农民合作社管理室、家庭农场管理室、农村宅基地管理室、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室等9个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91万元,占总收入的97.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0万元,占总收入的2.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11万元,下降29.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08万元,下降30.3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04万元,下降0.86%。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在主管局列支,导致本年度决算数少于上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0.64%;项目支出20.24万元,占总支出的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82万元,下降29.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6万元,增长1.53%;项目支出减少93.77万元,下降82.2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在主管局列支,导致本年度决算数少于上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7万元,下降82.2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资金在主管局列支,导致本年决算数少于上年。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业务经费支出4.98万元,用于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耕保补贴管理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指导等相关工作。
2.村级“四位一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用于村级“四位一体”建设项目。
3.固定观察点工作经费支出5.26万元,用于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与上年相比减少92.07万元,下降30.39%,主要原因: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在主管局列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5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5%。主要用于事业正常运行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工资和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和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1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4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4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农经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资产总额336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6.86万元,固定资产7.0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20.2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401111
[附件: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51231535]
[附件: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051231535]
[附件: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0512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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