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701000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
2.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
3.农业植物检疫;
4.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
5.农用药械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好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红火蚁、稻瘟病、水稻纹枯病、玉米大斑病等病虫害系统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指导大面积防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2.进行乡镇测报员的病虫害识别及测报技术的培训。
3.根据主要病虫害的监测,掌握病虫害发生情况,结合绿色防控项目,适时组织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的培训,进行指导大面积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重点监测重大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将监测结果以病虫简报的形式发给相关单位,及时指导农业生产,并适时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和统防统治。
5.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种苗基地产地检疫工作,核发检疫证明编号,健全制种企业产地检疫档案。
6.开展疫情普查,尤其是红火蚁的疫情动态调查,全面掌握农作物疫情发生动态,及时上报疫情。做好疫情防控技术宣传,指导农户积极主动开展防控工作。
7.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完成农药标签抽查和农药质量抽查任务;继续开展好农民使用农药情况调查。
8.做好高原特色作物主要病虫害的监测工作,为大力发展高原特色作物奠定夯实基础。
9.完成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党务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会室、测报组、检疫组、综合防治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植保植检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9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0.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12万元,增长18.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12万元,增长18.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增长100%。
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9万元,占总支出的77.89%;项目支出65.8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2万元,增长1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7万元,增长9.74%;项目支出增加26.55万元,增长67.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
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植保植检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7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植保植检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5万元,增长67.64%,主要原因:1.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2.单位个人申请的云南省科技厅安排的科技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芒市2023年红火蚁疫情防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资金支出63万元,用于红火蚁疫情防控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控面积0.3万亩,支出资金27万元;完成水稻统防统治面积2.4万亩次(飞防1.2万亩次,药物补助1.2万亩次),支出资金36万元。
2、芒市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资金支出2.8万元,用于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用于高空测报灯电费0.6万元,培训设备购置费1.2万元,补助农户农药0.8万元,培训费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46.12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是:1.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6%。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70.87万元、病虫害控制0.6万元、防灾救灾6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万元 ,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1万元,增长12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1万元,增长12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困难不能按年初预算拨付经费,上年欠付的费用本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火蚁疫情防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植保植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21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2万元,固定资产17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1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65.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植保植检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701111
[附件: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101158644]
[附件: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2101158644]
[附件: 芒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2101158644]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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