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3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便于理解《报告》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相关规定,对照《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把握重点任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研究起草了《报告》。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2023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五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执法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执法能力、案卷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股室对于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相关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严格依法决策;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升干部素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六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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