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301000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质量安全普查和监督抽查任务,提出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2.承担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
3.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评价任务。
4.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任务。
5.推广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指导生产者科学安全生产,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6.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履行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职能,接受其他委托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提升农业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和技术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022年12月21日止共计检测农产品2916个,合格2910个,不合格6个,合格率99.8%。其中:快速检测2239个,合格2237个,不合格2个,合格率99.9%。其中:蔬菜检测2200个,合格2198个,不合格2个,合格率99.9%;水果检测39个,合格39个,不合格 0个,合格率100%。定性定量分析样品677个,合格673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99.4%。其中:蔬菜检测552个,合格548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99.3%;水果检测125个,合格125个,不合格0个,合格率100%。
2.按时出具委托样品检测报告
根据检测结果和客户要求,按时、规范出具检测报告,2022年,共计出具定性定量分析检验报告19份,速测报告5份。
3.顺利完成“双认证”复评审的工作
为不断提升我站检验检测能力,使检验检测工作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认可组织的要求,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需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等文件,2022年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双认证”复评审。资质认定部门已于7月中旬对我站进行现场评审,经过专家的现场评审,我站顺利通过“双认证”复评审。
4.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能力验证是检测机构进行相关领域检测能力水平的客观反映,通过能力验证不仅可以证明自己的实力,而且有利于提高检测机构在社会上的声誉与地位。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质检站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检测人员认真准备,调试仪器设备,认真严肃地完成并通过了考核项目。
5.配合完成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
2022年质检站组织人员积极配合省、州完成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的抽样任务,严格按照随机选择抽样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地点包括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省级例行监测配合保山市完成抽样40个样品,配合州上完成省级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抽样各42个、25个样品。
6.开展芒市2022年县级例行监测
根据《芒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级例行监测(1.5批次/千人)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即将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及时发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不足,为农业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2022年质检站累计完成芒市辖区内定性定量抽677个样品,合格673个,不合格4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检测室。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2022年度项目支出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4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0248.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0248.3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9136.33元,下降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136.33元,下降7.1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和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0248.37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248.3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9136.33元,下降7.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136.33元,下降7.14%;项目支出减少85000.00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和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0248.3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136.33元,下降2.9%,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和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2074.59元,占基本支出的9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173.78元,占基本支出的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73.7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538.69元,下降2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0248.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9136.33元,下降7.14%,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工资和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6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977.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9.48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75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事业单位医疗20753.58元;
3.农林水支出155117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事业运行1551179.03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5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81549.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4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44.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4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639.30元,下降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639.30元,下降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到市区及各乡镇蔬菜基地抽检样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部门(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资产总额4222187.78元,其中,流动资产1588.78元,固定资产42115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2.87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4.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4.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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