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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或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村能源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责任。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并组织执行部门预算。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农业开发规划。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并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开发并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处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8.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汇港监督管理。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11.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蔗糖生产的年度及中、长期生产规划,做好蔗糖生产的宏观调控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发展蔗糖生产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动物卫生及畜牧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方案;负责对辖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和全市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畜牧科技推广、技术培训规划;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牧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案件。
14.组织研究、申报和实施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等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市畜禽品种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5.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发展生物特色产业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生物特色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督促、审核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任务分配、规划、实施以咖啡、晾晒烟、贡米、奶水牛为主的全市生物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全市生物特色产业相关重大项目的申报、评估、实施和考核验收。组织引进生物特色产业开发的新技术、新成果,组织人才培养、科技推广、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技术、苗木质量、资源培育规范、产品质量进行监测、监督和管理。组织对外合作和交流,多渠道引进资金发展全市生物特色产业开发。对口联系州政府发展生物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乡(镇)发展生物特色产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事业管理股、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芒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芒市畜牧站
3.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4.芒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5.芒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6.芒市茶叶技术推广站
7.芒市种子管理站
8.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9.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10.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11.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
12.芒市植保质检站
13.芒市土壤肥料站
14.芒市农产品质监站
15.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落实,调动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支农政策资金及时到位落实,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发展劲头,推动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全面发展。围绕“增产、提质、加工、直销、务工、流转、减灾、补贴、创业、服务”十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为不同群体的农民找到稳定增收致富的路子,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抓龙头,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的原则,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一批有经济实力、带动力较强的农产品流通型龙头企业。通过突出龙头企业与农业特色产业基地之间的地缘关系,鼓励、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带内集聚,形成优势农业产业集群。
3.抓基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按照“企业基地示范、种植大户带动、做大做强基地建设”的要求,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引领,着力培育一大批固定的种植和养殖大户,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可鉴可学的典型,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身边发展的变化,促进群众自发性种植,夯实产业规模化发展基础。
4.抓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拓展市场,共同打造品牌”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品牌打造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投资环境、高效的行政服务、公平的竞争市场等有利条件。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充分利用州内、外市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向州外、省外拓展经营范围,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抓科技,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将标准化生产、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控等先进实用技术运用到生产中,切实提高基地良种覆盖率和实用技术使用率。通过不断的探索,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发展机制。即:产前有一个可行的规划,产中有一个扶持政策和一支科技服务队伍,产后有营销协会。同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技改,促进科技研发合作,开展品种驯化和改良,运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抓安全,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遏制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有效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种养殖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7.抓生态,确保循环、节约、环保型农业发展。切实抓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推行精准施肥和科学用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规范农民使用农药行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生态型复合种植,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山地资源,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严控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安全,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促进农业循环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4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87人。在职实有2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4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0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1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1.88万元。
与上年6945.26万元对比减少838.98万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农林水人员经费预算缩减,在职人员退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的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分配,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分配方案填报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4.4万元(本级财力601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828.14万元对比减少813.74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农林水人员经费预算缩减,在职人员退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23年的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分配,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分配方案填报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06.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4.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139.45万元,与上年5226.14万元对比减少86.69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农林水人员经费预算缩减,在职人员退休增加。
项目支出874.95万元,与上年1719.12万元对比减少844.17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2023年的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分配,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分配方案填报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5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补助。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7.3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的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02.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2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380.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501.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13014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道路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13080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0.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芒市农业农村局
基本支出74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1万元,包括办公费20.38万元、邮电费、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水电费1.7万元、差旅费7.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其他交通费3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5万元,包括驻村队员生活补助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5.15万元。
项目支出742.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6.54万元,包括办公费45万元、差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67.54万元、专用燃料费120万元;基础设施216.2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9.9万元。
2.芒市农业推广中心
基本支出67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万元,包括办公费7.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1.44万元、物业管理费1.32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护护费7.6万元、福利费5.2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3.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支出108.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万元,包括办公费0.73万元、水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5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84.0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8万元;办公费1.2万元;电费2.7万元;培训费0.25万元;邮电费0.3万元;专用材料费5.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差旅费1.9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万元。
4.芒市茶叶技术推广站
基本支出3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万元,包括办公费4.6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邮电费0.54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福利费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2万元、工会经费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万元,包括乡村振兴工作队生活补助2万元、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0.06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5.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基本支出24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万元,包括办公费4.43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电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工会经费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万元,包括公用经费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1.9万元。
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培训费2.0万元。
6.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
基本支出30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万元,包括办公费2.73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92万元、差旅费2.06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05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万元,包括:遗属生活补助0.67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8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7.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基本支出45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6万元,包括办公费5.6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劳务费0.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万元,包括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2.2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22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8.芒市植保植检站
基本支出281.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包括办公费1.02万元(含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水电费0.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0.1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劳务费0.6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9.芒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基本支出27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0万元,包括办公费3.75万元、水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万元、工会经费3.3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0.06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10.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基本支出26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万元,包括退休公用经费0.48万元、水电费0.9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劳务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办公费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4万元,其中:监理工作办公费2万元;监理工作差旅费2万元。
11.芒市畜牧站
基本支出33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保安工资)1.32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12.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基本支出268.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万元,包括办公费2.46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2.2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临时人员工资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包括生活补助0.8万元。
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劳务费20万元。
13.芒市种子管理站
基本支出365.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4万元,包括办公费3.91万元、水电费0.78万元、福利费2万元、邮电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劳务费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27万元、工会经费4.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5万元,包括遗属生活补助0.55万元。
项目支出3.1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执法制服购置3.15万元。
14.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基本支出19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万元,包括办公费3.3万元、水电费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0.72万元、邮电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
项目支出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办公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3.5万元。
15.芒市水产站
基本支出31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包括办公费2.34万元、差旅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福利费1.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万元,包括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置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38万元,较上年52万元增加0.38万元,增长0.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9万元,较上年6.05万元减少1.26万元,下降20.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5次,预计接待680人次。
减少原因:上级各管理部门减少了对农业部门的指导、调研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59万元,较上年45.95万元增加1.64万元,增长3.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9万元,较上年45.95万元增加1.64万元,增长3.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增加原因:农业部门工作大多数在乡下,公务用车频繁,车子老化,各项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3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5个,涉及金额874.9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8个,涉及金额91.88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568.64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配套专项资金:财政资金安排381.1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烤烟种植面积达到3.7万亩以上,雪茄烟种植面积达到0.065万亩以上。
2.质量指标:完成中上等烟叶收获比例达到65%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年内完成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烤烟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烤烟税收达到3256万元以上,雪茄烟产值达到520万元以上,雪茄烟税收达到115万元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两烟受益种植户数达到3790户以上,农户增收(烤烟户均收入)达到3.9万元以上,产业增效(烤烟亩均创税)达到880元以上,农户增收(雪茄烟户均收入)达到280元以上,产业增效(雪茄烟亩均创税)达到1760元以上。
6.满意度指标:烟叶种植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2023年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经费:财政资金安排117.54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办证数量达到66190户以上。
2.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达到10.64%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6.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芒市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资金:财政资金安排7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脱毒健康、种苗补贴350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补贴170元/亩,无人机统防统治补贴20元/亩,机械化联合收获补贴30元/吨,机收甘蔗运输补贴15元/吨,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25元/亩,蔗叶机械化粉碎还田补贴20元/亩。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亩增产率达到5%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生产状况明显改善。
6.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21万元,与上年162.85万元对比减少62.64万元,下降3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分别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75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5.5万元,固定资产400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047.5万元,无形资产8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7.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17.0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5.1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591.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1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配套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3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2〕53号)、《关于印发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2〕473号)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4.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万担(其中:KRK26和KRK26-1品种收购量达到7.813万担、云烟87品种收购量达2.187万担),完成烤烟中上等烟比例65%及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积极开发雪茄烟,达到提质增效目的。
5.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0万担。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381.1万元,用于烟区规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新建烤房补贴、生物质燃料机补贴等。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0万担。
8.项目实施成效: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万担(其中:KRK26和KRK26-1品种收购量达到7.813万担、云烟87品种收购量达到2.187万担),完成烤烟中上等烟比例65%及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积极开发雪茄烟,达到提质增效目的。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023年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5〕37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5〕40号)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5.项目实施内容: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117.54万元,用于支付第三方核实颁证委托业务费。
7.项目实施计划: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芒市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102号)。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
4.项目基本概况:
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实施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促进蔗农增收,降低糖业生产成本,提升我市糖业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5万亩,补贴资金1750万元,机械化深翻开沟4.88万亩,补贴资金829.6万元,无人机统防统治4.5万亩,补贴资金90万元,机械化中耕培土5.8万亩,补贴资金145万元,机械化联合收获0.7万吨,补贴资金21万元,机收甘蔗运输0.7万吨,补贴资金10.5万元,蔗叶机械化粉碎还田3.4万亩,补贴资金68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安排70万元,用于补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7.项目实施计划:
划完成3.5万亩健康种苗、机械深翻开沟和4.5万亩的甘蔗无人机统防统治等良发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加快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配套甘蔗技术措施推广应用,提高蔗区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新植蔗健康种苗全覆盖,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有效提升,亩产量提高15%以上,蔗糖分提高0.5-1%。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部门项目中期规划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111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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