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等工作;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主要含农村财务人员、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三是部、省两级各项经济调查、农村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工作等;四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五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六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八是宅基地管理工作;九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在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芒市实际,确立了按省州党委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目标。目前,已全面完成了 80个行政村930 个村民小组65520户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测地块299742个,面积为1041555.98亩耕地确权登记工作,其中登记确权承包耕地286624块,调查登记承包地面积915421.36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65520份,合同签订率达100%;同时,建立市级土地确权数据库并通过质检,顺利通过市级初验、省级和部级数据汇交,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土地确权成果资料,为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截2021年全市所辖109个村(居)委会、1056个村(居)民小组已100%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21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度表第3季度统计全市代管集体资金总额36636.18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金2520.76万元,代管村民小组资金27254.56万元,其它资金6829.87万元);代管集体资产总额86165.78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产13568.65万元,代管村民小组资产72597.13万元),代管集体资源总面积895575.38亩。
3.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的要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五项制度”。二是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劳动力返乡留乡就业创业调查的通知》(农调办〔2021〕2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上半年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了上半年固定观察点各项调查工作,共录入系统上报各类报表112份,其中:2021年芒市农村劳动力返乡留乡就业创业调查(村问卷)1份,2021年上半年农民家庭可支配收入调查表50份,2021上半年农户劳动力就业及进城情况调查表50份,农民负担监测村问卷1份,农民负担监测户问卷10份。下半年调查工作在12月份开展。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有序、程序规范、质量提升、形式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在“空壳社”清理出的216个问题上,已注销174个,已吊销4个,已规范指导28个,正在注销9个,正在吊销1个。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527个,年内新组建合作社47个,注销20个,吊销未注销1个。合作社成员数17597户,其中农民成员数17176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4041户,农户入社率达26%。带动扶贫建档立卡户3160户,11052人。现有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7个、州级31个、市级69个,2021年申报市级示范社20个,州级6个。
5.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2021年全市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共有家庭农场865个,其中: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91个,省级示范农场5个、州级15个、市级20个;按行业分布:种植业542个,林业65个,畜牧业232个,渔业12个,种养结合14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47353亩,其中:耕地32137亩,林地5483亩,水面558亩,其他9175亩。家庭农场劳动力3043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2379个,常年雇工劳动力664个。2021年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州级示范农场2个,认定家庭农场13个。
6.有序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指标下达情况:根据《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1〕5号)下达芒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99万元;《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1〕46号)下达芒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51万元。以上两项指标资金共计3750万元。二是资金兑付情况: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兑付补贴面积为440966.77亩,其中中稻面积250105.97亩、秋收玉米面积171688.30亩、夏收玉米面积15432.25亩、小麦种植面积3740.25亩。补贴标准为:85.34元/亩,应兑付补贴总额为3763.21万元,实际兑付补贴总额为3762.35万元。
7.全力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一是指标下达情况: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德财农〔2021〕49号)《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德财农2021〕50号),下达芒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04万元。二是资金兑付情况: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全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应兑付面积为440966.77亩,其中中稻面积250105.97亩、秋收玉米面积171688.30亩、夏收玉米面积15432.25亩、小麦种植面积3740.25亩。补贴标准为:18.23元/亩,应兑付补贴总额为803.88万元,实际兑付补贴总额为:803.70万元。
8.顺利完成农经统计工作。一是完成2021年农经统计年报的校对和印制;二是完成德宏州2021年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统计;三是完成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统计;四是按时上报金农工程基点调查系统里的统计表。
9.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1)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市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设置土地(宅基地)协管员80人,已做好宅基地审批准备工作11个乡镇,其中农口牵头联审联批工作7个乡镇,其他部门牵头联审联批工作4个乡镇,已开展了宅基地现状调查统计11个乡镇。从11个乡镇上报的《芒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来看,共收到农户建房申请份数286份,其中正式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份数124份。现已审批52份,符合条件正在审批72份,不符合条件不予以审批162份,并已送达告知书142份。
(2)乱占耕地建房排查和处置情况
2021年根据11个乡镇上报的《芒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8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32万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1万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收入453.7万元对比,增加33.42万元,增长7.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448.23万元,增加34.09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增加;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村民违建调查核实、各项农经统计调查等工作下乡频繁,导致业务经费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5.47万元减少0.66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省农经固定观察点补助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8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8万元,占总支出的53.28%;项目支出227.87万元,占总支出的46.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466.08万元对比增加21.67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增加;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村民违建调查核实、各项农经统计调查等工作下乡频繁,导致业务经费增加;三是车辆老化,修理费、燃油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8万元。与上年237.88万元对比增加22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增加;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村民违建调查核实、各项农经统计调查等工作下乡频繁,导致业务经费增加;三是车辆老化,修理费、燃油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87万元。与上年228.2万元对比减少0.33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拨付资金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455.43万元对比增加26.89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遗属补助增加;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村民违建调查核实、各项农经统计调查等工作下乡频繁,导致业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抚恤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41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62.29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工资70.78万元、津贴补贴75.31万元、绩效工资16.2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万元,其中:办公费5.59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5.94万元、差旅费2.87万元、培训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1.60万元、工会经费2.91万元、福利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11万元。
(4)资本性支出227.8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8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1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6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7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99万元,增长5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9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80.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各项业务工作下乡频繁,车辆老化,修理费、燃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占97.41%;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2.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各项农经统计调查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梁河县到我市考察学习产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资产总额349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6.61万元,固定资产12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13.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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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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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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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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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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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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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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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490.69 |
3336.61 |
124.08 |
29.87 |
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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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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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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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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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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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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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227.87万元。评价结果均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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