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209    作者: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日期: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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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全额预算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芒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财会室、档案室、粮作组、蔬菜组、综合组、果树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是承担全市的粮油、经济作物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二是对农业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农作物高产攻关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为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集体和农户提供经营指导、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设置6内设机构包括:粮作组、蔬菜组、综合组、果树组、烟草技术推广站、综合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全市的粮油、经济作物、蔬菜作物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开展粮食作物主要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及新技术的引进,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市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 )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当年示范推广计划,主要栽培技术措施,开展粮食作物的主要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及新技术的引进。

4.负责制定全市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计划,制定主要栽培技术措施,开展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和设施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

5.建设蔬菜核心示范区,举办蔬菜丰产样板,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蔬菜订单生产。

6.负责全市果树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果树新品种引选及良种繁育技术研究。

7.负责全市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建设经济作物核心示范区,举办样板,开展技术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1.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2.57万元。

与上年665.72万元对比增加47.89万元,增加7.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1.05万元比上年665.72万元减少24.67万元,减少3.7%,其他收入增加72.57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2022年部门预算要将财政专户的自有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1.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1.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1.05万元(本级财力641.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65.72万元对比减少24.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13.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05万元,与上年665.72万元对比减少24.67万元减少3.7%,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支出55.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支出3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功能科目支出502.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运转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支出41.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41.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72万元,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护费7.6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劳务费0.72万元、福利费3万元,差旅费8万元、工会经费6.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0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增加23.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加28.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加28.8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是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业务工作增加,下乡开展工作频繁,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2年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粮食、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2022年认真组织完成中央、省、州、市下达在农业科技推广项目。

3)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在农业科技培训会65场次、培训人员5000人次,出动车辆240余辆次,深入全市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水平。

4)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及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9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8万元,固定资产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01.4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6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0100111

 [附件: 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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