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的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参与制定全市农机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市农机新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选择引进,对确定推广的新技术、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推广。
提供农机推广技术、信息服务,搞好农机化科普宣传和技术交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 39人(含退职人员1人),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理论业务素质。
3、加强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联系,配合指导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工作。
4、协助芒市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工作,加强农机科技人员、机手技术培训工作,打造1个省级农机示范社。
5、抓好大小春机耕、机耙、机收工作,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及技术跟踪服务工作。
6、继续加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认真落实好2021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
(1)制订完善全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示范推广计划;
(2)继续抓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整村推进工作,巩固老区,发展新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任务;
(3)充分发挥保发、聚农、富田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加大力度示范推广机械化流水线播种技术,支持插秧机跨区作业,增加机手收益,打造1个省级农机示范社;
(4)加强插秧机机具推广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广插秧机30台,其中推广高速插秧机5台。
(5) 总结完善水稻机械化精量穴直播技术,为下一步扩大推广面积奠定基础。
7、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购机补贴核实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8、做好农机质量跟踪服务工作。
9、积极组织农机维修服务工作
10、抓好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召开1-2次现场培训会。
11、抓好新项目立项及科技成果申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8人,退职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7.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 465.36万元对比增加4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44万元(本级财力507.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5.36万元对比增加4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07.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1万元;农林水支出37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507.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301工资福利支出476.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2.3万元,津贴补贴:64.25万元,奖金:11.02万元,绩效工资:14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53万元,住房公积金:32.0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万元(其中:办公费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5.35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2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其中: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5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42万元);310资本性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6万元、政府采购车辆预算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3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因推广工作需要,各县市新技术交流,预计产生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用于购置微型车一辆,由于我站需经常下乡推广农机新技术,原有的一辆微型车已经老旧达到报废,急需新购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加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工作,预计完成机耕机耙25万亩,机收22万亩,水稻机械插秧面积50000亩;(2)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购机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预计完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2万元,补贴各类机具700台套;(3)总结完善水稻机械化精量穴直播技术,为下一步扩大推广面积奠定基础,预计完成水稻机械直播500亩;(4)抓好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召开1-2次现场培训会;(5)抓好大小春机耕、机耙、机收工作,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及技术跟踪服务工作;(6)引进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召开培训会18场次,培训农民750人次。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情况说明
无
[附件: 2021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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