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9070    作者: 日期:2020/10/14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二是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三是负责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监督检查任务。

2.机构情况,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芒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15个,年末实有人数13

3.人员情况,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末实有人数14人,2019年退休1人,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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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芒市辖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年共开展屠宰检疫生猪11.2104万头,牛0.1971万头,检出病害猪144头,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设置检疫报检点12个,共开展产地检疫生猪15.5499万头,牛1.7194万头其他1.5226只。申报检疫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累计核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3《兽药经营许可证》2共开具检疫证(产品)428张、1095.6吨,动物1046张、49208头(只)。共发放耳标7.82万头(只)。

规范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年乡镇农场共完成佩戴免疫标识 2.75万头次,日常免疫2.31万头,上传工作信息5.06万条。

年累计开展监督执法276次,出动执法车辆 221 辆次、人员574人次,监督检查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肉类、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共285户次,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畜禽屠宰监管情况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重点排查屠宰厂(点)屠宰病死牲畜等、屠宰垄断等行为,及垄断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行为,经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现场检查屠宰场(点)75个次。

共开展屠宰检疫生猪11.2104万头,检出病害猪144头,全部无害化处理;进行瘦肉精检测1246头、非洲猪瘟检测3683头。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场“两项制度”:全市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个,已全部配齐官方兽医,开展非洲猪瘟检测

认真开展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扫雷行动。共开展执法检查50次,其中联合执法4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

3兽药监管工作

为营造良好的兽药市场环境,杜绝假劣兽药流入市场,保障肉食品安全。根据兽药GSP要求,规范兽药经营单位,2019年网上注册兽药经营单位有27家,其中有3家门店已关闭但系统无法删除,无数据上传有1家。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1次,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执法车辆23辆(次),共清查整顿兽药经营门店45家(次)。

4、打私工作

1、截止2019年10月22日共接收打私案件143件,涉案黄牛1223头、水牛269头、187头、55只,冻猪肉2.45吨9匹、骡8匹。办结143件,涉案黄牛1203头、水牛269头、187头、55只、冻猪肉2.45吨共处罚款283.4075万元。经调查动物来源不清楚移交回打私办3件,涉及牛20头、马9匹、骡8匹。

2、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出证工作,我所起草并以市农业农村局文件《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NO.011)下发各乡镇、农场,规定活体动物的来源必须清楚,为打击走私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3、对大牲畜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执法15次,出动执法车辆 15 辆次、人员49人次规范经营者凭检疫票入市。

4、累计开展监督执法46次,出动执法车辆 46 辆次、人员193人次监督检查牛规模养殖场59个次,经过排查未发现走私情况,重点宣传了省、州、市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内容,宣传教育59人次。

5、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州等上级部门有关防控非洲猪瘟相关文件精神,我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防控:一是监督检查乡镇11个,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08家次、生猪 10025头,未发现疫情。二是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场2个、65次,安排专人值班查证验物及监督消毒,消毒车辆1315辆次。三是关闭生猪交易市场2个。四是开展私屠滥宰整治:根据乡镇排查及群众举报开展私屠滥宰整治2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6个。五是监督执法:办理违规调运生猪案21件,涉案生猪256头,没收生猪无害化处理28头,罚款8.7853万元;办理饲喂泔水案1件,罚款0.2万元;办理违规调运冻猪肉案2件,数量2.145吨,罚款1.2078万元。六是加大非洲猪瘟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单《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宣传告知书》820份,宣传告知后停止饲喂餐厨剩余物56家。七是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有关规定,全市登记备案车辆249辆,要求配备GPS定位系统,消毒药水及消毒工具,并填写《动物收购、销售、运输台账》。八是安排专人实时监管生猪调运和电子出证及网络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决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15人;事业人员13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2019年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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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9.6万元,增加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万元,增加3.9%。增加原因分析:2019年因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2018年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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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9.6万元,增加3.9%。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万元,增加3.9%。增加原因分析:2019年因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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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万元,增加3.9%。增加原因分析:2019年因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

工资和福利支出216.52万元,占基本支出87.73%;商品和服务支出29.43万元,占基本支出1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万元,基本支出3.46%

2018年工资和福利支出年末决算数为206.53万元,占基本支出84.24%,商品和服务支出16.40万元,6.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9万元,基本支出8.88%,资本性支出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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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万元,差异率3.9%。原因是2019年因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和临时工保险支出,分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42万元,职业年金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临时工保险)6.82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2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8%。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年末决算数为173.16万元,占总收入的67.97%;商品和服务支出年末决算数为29.43万元,占总收入的1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末决算数为8.81万元,占总收入的3.46%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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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3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各项支出;其次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到州市农业农村局报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84万元,下降-4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3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4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各项支出;其次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到州市农业农村局报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占85.34%;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14.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及州内县级系统业务工作交流衔接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3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万元,固定资产15.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1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1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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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核实没有开展过相关绩效自评工作,故公开空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附件: 14101419820C27F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