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职能: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等工作;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主要含农村财务人员、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三是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是部、省两级各项经济调查、农村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工作等;五是工作的核实、审核、汇总中央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工作;六是承担着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央、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编报、审核、指导、督促等工作,七是按照中央、省、州、市的要求,目前,主要还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重点工作;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九是勐戛镇大新寨村委会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十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推进。认真履行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各项工作。通过全面分析研判,先行先试,科学规范运作,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930个村民小组,实测地块面积104.93万亩,发放农村承包经营权证书65213本。
2.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内,全市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64570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946306亩,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92397亩,其中:出租(转包)80511亩、转让3808亩、互换2557亩、股份合作411亩、其他形式5110 亩,签订耕地流转合同7954份。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市所辖98个村(居)委会、1023个村(居)民小组已100%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目前采用保会通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二是截止2019年12月30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度表第4季度统计,全市代管集体资金总额26868.61 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金1634.99 万元,代管村民小组资金22673.48 万元,其它资金2560.14 万元);代管集体资产总额64581.05 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产7983.32 万元,代管村民小组资产56597.73 万元),代管集体资源总面积1194968.07亩。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履责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于7月18日至19日在芒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12个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计、出纳、市农经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40人参加。
4.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芒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芒办发〔2018〕112号)、《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芒政办发〔2018〕104号)和《芒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7号),成立芒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标准、步骤和程序,确保改革工作环环相扣。二是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清查核资工作。全市涉及清产核资工作80个村委会,995个村(居)民小组,共1075个清查单位。已完成清产核资1075个清查单位,占目标任务数的100%。其中: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153个(含80个村委会、73个村(居)民小组);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民小组922个。清查核实资产98452.42万元(村级14961.14万元、组级83491.28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6246.71万元(村级10214.34万元、组级6032.37万元),非经营性资产82205.71万元(村级4746.80万元、组级77458.91万元);村民小组待界定资产17896.29万元。全市村、组集体土地总面积为353.55万亩,其中农用地为316.35万亩(耕地105.3万亩、园地15.18万亩、林地195.22万亩、农田水利设施用地0.21万亩、养殖水面0.27万亩、其他农用地0.17万亩),建设用地为37.20万亩。三是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0日,全市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小组923个、制定方案771个、召开会议1223场次、参加会议62396人次;已完成调查摸底67个村、914个组、涉及61496户、275425人,完成率达91.86%;完成成员身份界定65个村、707个组、涉及47530户、206358人,完成率71.06%。
5.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的要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五项制度”。二是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办理来电来访件13起,涉及土地纠纷7起、土地确权登记问题咨询4起、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咨询2起,现答复完毕11件,2件仍在调解中。通过抓信访上访查处工作,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完成减轻农民负担监测点调查工作。完成减负监测点30户监测户的基础报表,2个农民负担监测合作社表的调查,录入、分析、上报工作。四是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市级2次、26人次;乡镇级23次、69人次。
6.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有序、程序规范、质量提升、形式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623个,年内新组建合作社71个,注销40个,吊销未注销17个。合作社成员数21163户,其中农民成员数20666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8070户,农户入社率达32%。带动扶贫建档立卡户19747户,8136人。成功申报州、市级示范社各1家。
7.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2019年,全市家庭农场共有80个,按行业分布情况是:种植业29个,其中:粮食产业1个,特色种植业28个;畜牧业50个,其中:生猪产业9个;奶水牛养殖10个,肉牛养殖26个,肉羊养殖1个,肉禽3个,蛋禽1个;种养结合1个。 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876亩,其中:耕地2045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1219亩、流转经营826亩,其他(林地)1663亩。家庭农场劳动力25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219个,常年雇工劳动力36个。年内,共申报认定家庭农场1家。
8.扎实做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指标下达情况。根据《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19〕2号)文件下达芒市2019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697.00万元。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结合芒市实际,制定《芒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兑付情况。2019年补贴应兑付面积为436245.55 亩,应兑付补贴总额为3696.74万元。截止2019年10月20日,芒市已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实际兑付补贴面积436189.68亩,实际兑付补贴资金3696.27万元,受益户数59001户,受益人口27.16万人。未兑付户数10户,未兑付面积为55.87亩,未兑付补贴资金0.47万元,造成实际兑付面积金额与实施方案所应兑付面积金额有变更的原因是,在兑付期间发现部分乡镇补贴农户中存在重报、多报和不种粮的现象,结余资金已退回市级财政粮食风险金专户。
9.顺利完成农经统计工作。一是完成固定观察点50户调查户上半年农户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50户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6户创业创新经营主体情况调查,6户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调查,那目村户籍人口返乡创业调查的录入、上报工作。二是完成一、二季度60户入户调查农户基础报表调查、录入、预测分析上报工作,完成11期价格表调查上报工作和四期入户调查系统经济预测表上报工作。三是完成农业基点报表上报工作。四是完成风平镇、轩岗乡、遮放镇三个试验区四个季度的经济收入预测报表上报工作。五是完成全市四个季度经济预测表及材料上报工作。六是完成农经年报统计工作。七是完成固定观察点50户调查户的年底常规调查工作和12户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据抽样调查农户资料推算显示,今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基本保持着平稳的发展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 1.2 万元,同比增长9.6%。
10.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认真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019年共有15名干部职工参与精准帮扶,共结对帮扶勐戛镇大新寨村委会贫困户33户、129人。一年来,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不全、扶贫满意度不高等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先后7次深入到结对帮扶户家中进行走访,收集社情、村情、民情,广泛了解建档立卡户的实际困难,宣传好2019年的扶贫政策,为农户制定相应的扶贫措施。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及宣传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开展惠农、支农、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共发放《芒市贫困退出相关知识手册》70余册。三是开展慰问活动。于春节、妇女节、六一儿童节、重阳节深入勐戛镇大新寨村委会挂钩村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一年来,安排工作经费2.5万元,解决村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万元,解决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1万元,向村委会工作队、帮扶贫困户及困难群众发放慰问品、慰问金0.98万元,共计投入9.19万元。
1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芒市农经站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明确要求在任何一项工作中,只要发现疑似涉黑涉恶的线索和苗头,都要向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进行必要的分析研判后,还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书面报告。同时,制定《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依法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年内,针对“三资”管理领域依法整治情况,全市已召开扫黑除恶相关会议次90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0份,张贴告知书85份,举办集中宣传活动21场次,应排查单位数1114个,排查出动管理人员1114人次,已排查单位数1114个。在行业腐败整治情况方面,已清查人员15人,签订承诺书15人,暂未发现农经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12.认真做好工青妇、老干部以及综治维稳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联系制度。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体检、老干部生病住院及时到医院及家中看望、为每位老干部订阅《老年报》等,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二是以芒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契机,以工会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系列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妇女干部职工订阅报刊、组织参加各类有益活动,维护妇女干部职工权益;四是认真开展综治、普法、禁毒防艾、创卫等综治工作,一年来我站在综治维稳方面均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全站社会政治稳定,秩序安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隶属于芒市农业农村局管理,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所级农业事业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名,其中事业编制17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名,工勤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8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5万元,占总收入的0.53%。收入合计比上年度的1254.72万元,减少469.30万元,减少3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27万元,比上年度1242.03万元,减少460.75万元,减少37.10%,其他收入4.15万元,比上年12.69万元,减少8.54万元,减少67.31%,减少原因一是项目款兑付较上年减少,二是去年12月将以前年度上级补助资金结余调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3万元,占总支出的32.55%;项目支出530.25万元,占总支出的67.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比上年度减少456.46万元,减少36.73%,其中:基本支出255.93万元,比上年度226.60万元增加29.33万元,增加12.94%,项目支出530.25万元,比上年1016.04万元减少485.79万元,减少47.81%。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款兑付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93万元,比上年度226.60万元增加29.33万元,增加12.94%,增加的原因是正常调整工资,业务工作任务重,下乡频繁,导致各种费用相继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0.25万元。与上年1016.04万元减少486.79万元,减少47.81%,减少原因是项目款兑付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具体明细:付2016年省级美丽乡村勐目项目资金110万元;付2016年省级四位一体项目资金56.88万元;付2016年边境一线美丽乡村项目资金100万元;付2016年村容村貌项目资金263.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1242.64万元对比减少461.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款兑付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2. 农林水(类)支出74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车辆维修维护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结清欠款,车辆老化,修理费高,油耗增加,业务工作任务重,下乡频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79万元,增长27.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2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471.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结清欠款,车辆老化,修理费高,油耗增加,业务工作任务重,下乡频繁,接待费增加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深入检查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94.6%;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深入检查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51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47.41万元,固定资产137.63万元,无形资产3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8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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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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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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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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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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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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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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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515.04 |
3347.41 |
137.63 |
29.87 |
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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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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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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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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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开展过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14101453669DD29]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2020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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