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9条)。
2、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4条)。
3、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7条)。
4、负责对发生动物疫病后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1、32条)。
5、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防治情况,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1、主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动物防疫条例》第5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女职工3人。无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全市12个乡镇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建立免疫示范村。
我中心于2018年春防前就对12位乡镇(农场)兽医站负责人及87名村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对今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今年还准备对中心及12个乡镇(农场)畜牧兽医站现有的冰箱、冰柜等保苗设备进行了新添、维修和保养,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生物制品保存问题,确保了疫苗质量。
动物疫病实验室监测工作
1、散养动物流行病学调查
2、规模养殖场流行病学调查
3、实验室血清学监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5.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11万元(本级财力159.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农林水支出13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7.1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6.41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34.81万元,津贴补贴24.58万元,奖金2.7万元,绩效工资3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9万元,住房公积金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2万元(办公费2.90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4万元,差旅费1.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8万元(村动物防疫员补助20.8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畜牧局大院的门卫费2.4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3.18万元由本单位用非税收入6万元支付。增加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8万元的村防疫员补助原因是原来由农业局做预算现在由本单位做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35万元是工资调资上涨。
(二)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1.84万元相比,增加1.06万元,上升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增加0.9万元,上升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去年没有发生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16万元,下降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6万元,下降9%;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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