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0023    作者: 日期:2019/2/14

   

第一部分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在品种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市场监管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等。

以推进全市种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和维护广大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种子监管工作职责,有效促进种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内部管理:结合新时期种业管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配,明确职责。紧紧围绕种业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与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试验体系、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及执法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市场监管:

1、结合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种子使用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农民科技素质偏低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2、加强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了广大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种子识别及使用的技能。

3、加强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市场检查和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开展,对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确保广大种子使用者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4、做好鲜食甜玉米种子专项监管工作:确保2019年我市鲜食甜玉米种子用种安全,杜绝假劣种子流入市场。

(三)组织开展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

筛选出适宜我市种植的“两杂”新品种(组合), 为省级品种审定机构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提供审定依据,同时也为我市加快淘汰感病老品种,推广抗病新品种提供品种储备和技术储备。

(四)承担省科技增粮及产粮大县培训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1人,退休人员21人;实有车辆0 辆。

)重点工作概述

芒市种子管理站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及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芒市粮食产业发展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农作物种子试验、示范、新品种展示、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质量检测、种业信息统计及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等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2018芒市种子管理站共完成云南省水稻、玉米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6组,品种46个;完成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3组34个品种对辖区内种子市场开展全覆盖巡回检查,共检查种子门店(企业)数量153户次,出动车辆55辆次,执法人员25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查处农作物种子违法经营行为36,其中:现场说服教育纠正33起,立案查处3起,收缴罚没收入3306元;抽取及检测种子样品40个批次,代表数量108995公斤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6次统计分析上报两杂种子市场终端零售价格信息15期、450条;组织实施“现代种业建设、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技术培训个科技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省、州、市相关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在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配,明确职责。建立与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试验体系、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及执法体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州、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行政执法水平及种子质量检验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一)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为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使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人员掌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知识,增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种子经营从业人员鉴别、使用种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我站充分利用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种子宣传月、市场检查、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企业及种子销售点,集贸市场大力开展种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及种子知识咨询服务。2018年,共出动车辆42辆次,执法人员205人次,发放培训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教育对象6000余人次组织召开了“芒市2018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人员技能专题宣传培训会”和“芒市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共培训辖区内的种子民营企业、委托代销商负责人及相关经营人员共计180人次,与种子经营企业(门店)签订《芒市农作物种子经营责任书》140份。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广大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种子识别及使用的技能。

(二)加强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辖区内的重点市场及种子经销户进行全覆盖巡回检查重点检查品种真实性、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备案情况年,检查种子民营企业、种子经营部、分公司、委托代销商153、检查农作物品种(组合)121个,其中:水稻品种(组合)73个、玉米品种48个。现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36 起。其中:现场说服教育纠正33起,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3件,没收不合法杂交玉米种子“雅玉899” 、“smgMogic100”、“cp808”“CP301”、“999” 、“CP201”六个品种,数量合计113.75kg。收缴罚没收入3306.00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户61户。其中:马铃薯种薯经营户15户、蔬菜类种子经营户8户、西(甜)瓜种子(种苗)经营户32户对甘蔗、咖啡、橡胶、烟草等大宗农作物种子(种苗)登记备案品种的田间表现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市场检查和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开展,对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确保广大种子使用者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认真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网上备案登记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网上备案的具体要求,截至目前,我市有118家种子经营部和经营网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及登记备案成功,主要农作物网上备案成功合计194个品种306564.8公斤,其中杂交水稻100个193670公斤、杂交玉米91个112894.8公斤,对12家网点不及时网上备案和10家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经营网点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确保全市种子市场规范有序。

    ()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积极主动介入种子纠纷调解,完善了事故处理机制。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种子案件共计846人次。其中举报违法行为案件4件、投诉种子质量案件4件。成功调解了杂交水稻“富优8217”、常规水稻“德优11”种子纠纷案件。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有效促进了我市种子市场的稳定,维护了广大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利益。

三、认真做好种业信息统计

(一)认真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目前芒市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网上生产备案成功的常规水稻种689亩,品种主要有“德优系列”、“滇屯502”、“双多5号”和“盈香1号”等9个品种;网上生产备案成功的玉米种子540亩

(二)依法行政,严格做好行政许可的审核及核查

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的申请条件、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审核和办理工作。目前持证种子生产经营者154户,其中企业3户、委托代销商151户。今年共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60份。

(三)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

在农作物种子生产过程中开展制种基地监管检查工作。今年共检查制种企业4家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6次一是检查生产基地分布情况委托生产合同、生产村(合作社)协议、生产品种、面积及地点;检查种子生产技术的落实情况,制种隔离区设置和制种田去杂等是否到位;查各生产基地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完整。二是查委托生产企业。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受委托生产者是否备案等对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予以现场指导,规范其生产行为。

(四)抓好种业基础信息统计分析

及时准确上报农作物种子管理机构统计报表、企业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信息报告表等各类报表和种子市场价格监测直报工作。今年杂交水稻种子市场销售平均价格92.7元/公斤,比去年同期89.3元/公斤上涨3.4元/公斤,涨幅达3.8%。主导品种主要有“宜优673”、“红优2009”、“C两优华占”等品种杂交玉米种子市场销售平均价格48.4元/公斤,比去年同期47.5元/公斤上涨0.9元/公斤,涨幅达1.9%。主导品种主要有 “海禾系列”、“雅玉系列”、“辽单系列”等品种常规水稻种子市场销售平均价格32.1元/公斤,比去年同期25.6元/公斤上涨6.5元/公斤,涨幅达25.4%,主导品种主要有“德优系列”、“滇屯502”、“盈香1号”等品种。经统计分析,我市今年 “两杂”及常规水稻种子总量供应充足,能够有效地保证农业生产需要,种子价格小幅上涨。

四、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把好种子质量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种子质量委托检验工作。对辖区内13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委托代理商(经营者)已入库及市场上流通的杂交水稻、常规水稻及杂交玉米种子进行了质量委托检验。截至2018年117日,共检验种子样品(批次)40个,代表数量108995公斤。其中:杂交水稻15个样品(批次),代表数量34140公斤;常规水稻10个样品(批次),代表数量53000公斤;杂交玉米13个样品(批次),代表数量21000公斤;甜玉米2个样品(批次),代表数量855公斤。通过对净度、发芽率、水分3项指标进行室内质量检验,40个种子样品(批次)中,净度达标40个,达标率为100.0%;发芽率达标36个,达标率为90.0%;水分达标39个,达标率为97.5%。以上检验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操作,并把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种子经营企业。对检测不达标的种子样品建议种子经营企业(委托代销商)采取召回、退种等补救措施,杜绝质量不达标种子流入市场。

五、做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

2018年完成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6组,品种46个。其中,省级杂交玉米区域试验1组,品种11个;省级杂交玉米生产试验2组,品种11个;省级常规籼稻区域试验1组,品种9个;省级常规籼稻生产试验1组,品种3个;省级杂交粳稻区域试验1组,品种12个。经对各品种综合性状分析,综合性状好、产量超过对照的品种可继续参加下一年区试及生产试验种植产量超过对照的品种可参加品种审定审定合法、综合抗性好的品种建议在芒市适宜区域内逐年推广种植

六、努力完成科技项目

2018年我站实施“现代种业建设、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技术培训个科技项目”。项目任务下达后,我站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指导组,立即组织科技人员开展项目相关工作落实

)现代种业建设项目:完成玉米区域试验玉米组,品种11个;玉米生产试验二组,品种11个;省级杂交粳稻区域试验1组,品种12个;省级常规籼稻区域试验1组,品种9个;常规籼稻生产试验1组,品种3个;检查门店(企业)数量60/次;抽取及检测40份种子样品;统计分析上报种业信息及两杂种子市场终端零售价格信息15期450

)芒市(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技术宣传培训项目:完成粮食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人员技能培训2场次,培训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从业人员150人次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各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培训8场次,培训村组干部及群众500人开展高产栽培管理技术宣传培训6场次,培训300人,组织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3场次,培训人员300人。

七、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芒市种子管理站紧紧围绕2018年度《芒市农业局平安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等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和“两学一做”中心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积极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调动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认真抓好了其它相关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2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76万元(本级财力303.7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7万元

2130104农林水支出:268.29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1.80万元

支出合计:323.7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8.76万元,项目支出万5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1.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6万元;

4、资本性支出18万元;

5、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18.76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69.30万元增加49.46万元,增幅18%,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2019年增加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数20万元。

(二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5万元,增减幅0%。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2.42万元相比,减少0.19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增加0.17万元,增幅9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计划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36万元,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36万元,下降16%;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减少或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原有在编公务用车于2018年末报废,市农业局借用一辆排量相比原有车辆小的公务用车给单位使用,运行费相应减少。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项目名称:业务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规范种子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附件: 326010种子管理站_20190131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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