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畜牧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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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芒市畜牧站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畜牧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畜牧项目、科技推广及资源保护;参与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宣传贯彻畜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畜牧站根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于2015年10月归并芒市农业局管理,为芒市农业局股所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19人,年末在职职工1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德宏州生态牧业发展项目、2018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云南省2018年芒市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2017年退耕还草工程、2017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其中:
(1)2017年度德宏州生态牧业发展项目,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4个新建(改造)圈舍2450平方米,新建粪污处理设施(三级污水处理池152立方米,堆粪场400平方米)。
(2)2018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新建标准化肉牛场1个,新建牛舍885.6㎡;新建青贮窖840m3;新建堆粪场170㎡,三级污水处理池42m3,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75亩。
(3)2018年芒市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 2018年计划完成全株青贮玉米6.46万吨,补贴28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种植面积1.1314万亩,收贮3.168万吨。现已开展验收工作。
(4)2017年退耕还草项目 该项目任务数8000亩,目前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已种植牧草5618亩,计划新种植4244亩,合计9862亩。现在正在进行勾图作业。
5、2017年德宏永丰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现完成800m3CSTR厌氧发酵罐基础建设、罐体焊接,200m3湿式气柜基础等主体部分建设内容。
2、科技推广培训
(1)围绕种草养畜、粮改饲、畜禽养殖集成技术、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培训及现场指导,共完成各类技术培训7期,受训学员335人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80余次,受益养殖户150多人。
(2)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进养殖企业、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排查沼气安全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行”活动,开展安全检查,对大中型沼气、养殖小区沼气进行全面检查。对户用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进行抽检,共抽检6个村49户,发放宣传资料 196份。
(3)撰写报送各类工作信息简报 44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8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21万元(本级财力281.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1.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万元;2、农林水支出231.7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2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9.59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22.58万元相比,增加了37.01万元,增幅为16.63%,增加原因为政策性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2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业务费8万元,工会费4.6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万元。
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23万元,其中办公费5.4万元,业务费12万元,工会费2.8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万元。
2019年与2018年相比,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了1.39万元,增幅为6.87%,其中办公费增加3.6万元,增幅66.67%;业务费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幅33.33%;工会费增加1.79万元,增幅63.25%。
增加原因:2019年办公费核定标准为5000元/人,2018年核定标准为在职人均年约3176元,我单位2018年4月调入1人,共增加3.6万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标准为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2019年我单位在职18人,工会费预算为4.62万元,2018年为2.83万元,因政策性调资和人员调入,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79万元。
减少原因:2019年业务费比2018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芒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并入芒市畜牧站,业务量一定程度上有所缩减。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1.25万元相比,增加1.05万元,增加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11万元,增加57.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级部门对我站实施的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增加0.94万元,增加88.6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94万元,增加88.68%;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站实施项目增加,下乡次数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xx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xx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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