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7012    作者: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日期:2018/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34人,退休人员 36人;在编实有车辆 3辆。

二、部门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制定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机化技术专业培训;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从事农机研究、实验、推广、技术训练工作和承担部分修理任务。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4.55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4.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34.55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4.55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274.31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3 万元

其中:办公费 9.69 万元,业务费5 万元,工会费 4.24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8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300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9.51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10.52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50 万元,主要用于 拖拉机培训教练场地建设支出24.33万元,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支出25.67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在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四、名词解释

(一)农业机械化: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二)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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