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畜牧站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浏览量:7043    作者:芒市畜牧站 日期:2018/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1人,退休人员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1.主要职能。

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畜牧项目、科技推广及资源保护;参与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宣传贯彻畜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8.86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其中:办公费3.14万元,业务费6万元,工会费1.7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2854.54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4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0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0万元。

5、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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