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业局随机抽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事项清单

浏览量:1072    作者: 日期:2016/12/22
附件2
芒市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填报单位:芒市农业局          单位负责人:项安品             填表人:杨定权           联系电话:2115584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范围
抽查标准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芒市农业局 芒市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询问被检查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单位和个人、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查阅或者复制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有关档案、账册和资料等;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问题作出说明;责令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20% 2次/年 现场检查 1.转基因生物标识情况;2.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情况;
3.采取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情况;
4.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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