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1000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159号)文件精神,芒市扶贫办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1.综合股: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事务等;
2.项目管理股:根据以上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立项申报、项目实施、检查监督及资金审核上报等;
3.信贷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审查、检查信贷扶贫项目等;
4.易地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易地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易地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迁出方、接收方政府关系及群众思想工作等;
5.社会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扶贫开发方针,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贫困人口、固定资产投资、扶贫规划等工作。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落实“六个精准”和“九个一批”工作要求,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攻坚合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认真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结合各乡镇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项目库内项目按照项目库动态程序进行了动态调整,新增项目39个涉及资金7892.92万元,为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的安排提供了必要的项目保障。
2.严格落实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政策。2019年安排小额信贷指标1500万元,投入财政贴息资金458万元,项目涉及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受益农户2243户7325人。
3.开展技能培训工作。2019年计划开展技能培训200人,培训经费20万元。培训专业为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培训对象为贫困建档立卡对象。现已完成培训200人,实际支付资金19.2万元。
4.兑付“雨露计划”补助工作。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将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款打进受助学生家庭一卡4共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款120.9万元,学生675人﹙1500元/每人、每学期﹚,其中:芒市职业中学219人,补助资金32.85万元,德宏职业学院104人,补助资金15.6万元,其他职业学院139人,补助资金20.85万元。东西部协作学生197人,补助资金49.25万元。
5.三峡帮扶项目。中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项目帮扶资金计划为1500万元,实施项目42个,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现项目完工38个,完成验收38个。
6.上海帮扶项目。科学编制沪滇协作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和工程要求,2019年上海帮扶芒市批复资金3325.95万元,计划实施项目10个,已开工9个.
通过实施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劳动技能培训、雨露计划等帮扶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全市未脱贫人口51户153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9.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90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7万元,占总支出的35.2%;项目支出585.47万元,占总支出的6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33.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7.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5.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以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97万元。与上年对比,总计减少2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5.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压缩各项开支,厉行节约和人员调整两方面。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 具体项目开支:
1.劳动力转移培训费19.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
2.雨露计划补助款和小额扶贫信贷贴息款566.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的减少,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人员经费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农林水(类)支出86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工资福利开支以及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20.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芒市脱贫攻坚决胜年,上级调研、检查、督查、验收多,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应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85万元,增长7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7万元,增长180.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芒市脱贫攻坚决胜年,上级调研、检查、督查、验收多,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开支较多,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6万元,占80.09%;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19.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88万元,印刷费6.67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差旅费23.92万元,培训费4.56万元,会议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劳务费2.77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万元,其他交通费2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106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7.52万元,固定资产10.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8.7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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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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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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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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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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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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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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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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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67.99 |
1057.52 |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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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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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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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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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详见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1111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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