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扶贫办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1.综合股: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事物等;
2.项目管理股:根据以上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立项申报、项目实施、检查监督及资金审核上报等;
3.信贷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审查、检查信贷扶贫项目等;
4.易地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易地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易地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迁出方、接收方政府关系及群众思想工作等;
5.社会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扶贫开发方针,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贫困人口、固定资产投资、扶贫规划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贫困村、贫困户,巩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和提升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9年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
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工作,认真制定2019年脱贫人口任务分解计划。加强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直过民族精准脱贫项目和沪滇协作项目管理,做好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及雨露计划工作,做好大数据平台动态管理和数据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易地搬迁等项目等,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认真做好切块资金的安排分配等工作,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等工作,做好各类扶贫项目的检查、绩效考评及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2019年,全市计划减贫867户2685人,9个贫困村出列。
2.主要措施
(1)扎实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脱贫攻坚作风年建设有关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作风转变、推动脱贫攻坚成效。
(2)充分运用精准识别成果,加强大数据管理运用。提高各行业部门学会、学懂、用好精准识别成果能力,加强大数据的管理和信息数据分析、比对、运用,实现行业部门数据共享。
(3)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等”工作机制。督促抓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项目和上海对口帮扶项目(沪滇对口帮扶)工作。
(4)继续做好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持续推进中山乡小水井挂钩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派出帮扶干部作用,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小水井村委会发展特色经济,努力实现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5)在社会扶贫上拓展新成效。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大力支持集团帮扶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改善民生事项,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摘帽、不脱钩”。积极落实社会扶贫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6)协助做好易地搬迁和金融支持扶贫工作。一是协助市易地搬迁三年行动办做好易地搬迁各项工作。二是协助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工作。扶贫办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认定,引导扶贫对象合理、规范使用金融扶贫资金;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和交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9.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46万元(本级财力489.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6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130501农林水支出/扶贫 行政运行218.68万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6.93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1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雨露计划项目)200万元。
共计489.4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2.46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
1.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91.79万元;
2.人员支出其他43.78万元(其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1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16.9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89万元;
4.扶贫工作经费27万元;
5.扶贫项目支出(雨露计划工程)2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未做安排,以实际支出为准(本单位当年所有购置的项目都参加政府采购,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购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报政府采购办审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489.46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200.67万元相比增加288.79万元,增加59 %。其中:
(一)2019年基本支出262.46万元与2018年170.67万元相比增加91.79万元。其中:
1.2019年用于人员工资235.33万元与2018年用于人员工资164.57万元相比增加7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工资福利增加。
2.2019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3万元与2018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6.1万元相比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办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合署办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各项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共计基本支出增加91.79万元。
(二)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227万元,与上年2018年预算30万元对比增加197万元,主要是项目的增加,今年预算安排雨露计划项目200万元。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3.97万元相比,增加2.53万元,上升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52万元,上升1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扶贫办和芒市脱贫指挥部合署办公,脱贫工作任务重,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会议、调研、检查、学习等工作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万元,上升5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万元,上升58%;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的实际同上,扶贫办和芒市脱贫指挥部合署办公,脱贫工作任务重,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会议、调研、检查、学习等工作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13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培训费4.63万元、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及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2.5万元等,共计27.13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基本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每人安排5000元,退休人员每人安排6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正常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重点项目雨露计划预算200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工作,认真制定2019年脱贫人口任务分解计划。加强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直过民族精准脱贫项目和沪滇协作项目管理,做好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做好大数据平台动态管理和数据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易地搬迁项目等,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认真做好切块资金的安排分配等工作,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等工作,做好各类扶贫项目的检查、绩效考评及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2019年,全市计划减贫867户2685人,9个贫困村出列。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0111
[附件: 328001芒市扶贫办_20190131080833201902130511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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