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扶贫办2018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1705    作者: 日期:2018/2/13

芒市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芒市扶贫办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芒市扶贫办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1.综合股: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事物等;

2.项目管理股:根据以上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立项申报、项目实施、检查监督及资金审核上报等;

3.信贷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审查、检查信贷扶贫项目等;

4.易地扶贫开发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易地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易地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迁出方、接收方政府关系及群众思想工作等;

5.社会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扶贫开发方针,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贫困人口、固定资产投资、扶贫规划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减贫增收和巩固脱贫人口这个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贫困村为主战场,贫困户为对象,以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目标任务。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出列考核指标,按照“六个精准”和“九个一批”的要求,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居民住房、群众收入”三件大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精准脱贫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政策、资金、帮扶力量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聚集,大力实施产业增收、基础改善、群众安居、素质提升等六大工程,巩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和提升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

1.目标任务

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工作,认真制定脱贫人口任务分解计划。积极实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直过民族精准脱贫项目,积极争取德昂族、傈僳族帮扶项目,做好大数据平台动态管理和数据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易地搬迁等项目等,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认真做好切块资金的安排分配等工作,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等工作,做好各类扶贫项目的检查、绩效考评及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

2.主要措施

1)充分运用精准识别成果,加强大数据管理运用。提高各行业部门学会、学懂、用好精准识别成果能力,加强大数据的管理和信息数据分析、比对、运用,实现行业部门数据共享。

2)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等”工作机制。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做好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推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发挥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经济。健全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行“领导挂乡、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工作责任制,

4)在社会扶贫上拓展新成效。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大力支持集团帮扶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改善民生事项,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摘帽、不脱钩”。积极落实社会扶贫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5)协助做好易地搬迁和金融支持扶贫工作。一是协助市易地搬迁三年行动办做好易地搬迁各项工作。二是协助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工作。扶贫办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认定,引导扶贫对象合理、规范使用金融扶贫资金;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和交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67万元(本级财力200.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0.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130501农林水支出/扶贫 行政运行129.1万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62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6.95万元;共计200.6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0.6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1.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23.24万元;

2.人员支出其他41.33万元(其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14.6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

4.项目支出脱贫攻坚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未做安排,以实际支出为准(本单位当年所有购置的项目都参加政府采购,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购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报政府采购办审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200.67 万元与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1211.88万元相比减少1011.21万元,减少 503.92 %。其中:

(一)2018年基本支出200.67万元与2017年211.88万元相比减少 11.21万元。其中:

1.2018年用于人员工资 164.57万元与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136.90万元相比增加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工资福利增加。

2.2018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6.1万元与2017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4.98万元相比减少38.8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调整经费支出。

共计基本支出减少11.21万元。

(二)2018年项目支出未作安排,以实际支出为准,与上年2017年预算1000万元对比减少100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专业性的名词进行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c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万元;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0.9万元、培训费1.3万元、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及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6万元等,共计3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政策。2018年全市共安排扶贫小额信贷指标3900万元,投入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93.266万元贷款已全面实施。

二是全面推进雨露计划。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57.9万元。其中:学历教育916 人,发放138万元;东西部协作学生324 人,发放补助款 81 万元;补发上年258人,发放补助款38.9万元。

三是集团帮扶项目深入推进。2018年,中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项目帮扶资金计划为1500万元,其中:计划实施芒市遮放镇河边寨村300万元、西山乡芒东村300万元、三台山乡邦外村400万元,五岔路乡湾丹村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 芒市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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