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18年“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云贫开办〔2017〕335号﹚》和开办〔2018〕7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特制定芒市2018年度“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项目是提高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质量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途径。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对接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及贫困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中长期技能培训以及适应就业的短期培训,努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转移增收、脱贫致富目标。
二、工作原则
芒市“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坚持“计划指导、切块下达、县负总责、直补到人”的工作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并坚持公示公告制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及两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就读学生。其中残疾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户优先。
(二)补助标准
1.各大专院校补助对象实行统一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执行,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列入到东西部协作接受中职学校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5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市扶贫办将和市教育局、各乡镇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实在校学生就读情况,严格程序、规划操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申请程序
芒市“雨露计划”培训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推荐、市级审核”的程序进行。即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审查表》,到村和乡镇盖章后,交由县扶贫办审核,同时提供高考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学证明、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一卡通”账号等。市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芒市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后,确定为补助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直接关系到贫困农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新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落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要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推荐、县级审核”的程序进行,认真筛选,严格确定补助对象,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完善制度,管理规范。要认真对“雨露计划”项目资料进行梳理,规范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从贫困户申请至项目资金拨付都有一套完整的资料,并整理成册,实行专人管理。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雨露计划”培训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方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贫困户家庭子女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芒市扶贫办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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