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3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各级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农民自愿参与为前提,以稳定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贫困村扶贫开发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福贡夯实基础。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总体目标,切实解决我市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在扶贫小额信贷项目上对贫困农户给以一定扶持,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计划
2018年安排小额信贷指标3900万元(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贷 5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芒市支行承贷500 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德宏芒市支行承贷 28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承贷 100万元),投入财政贴息资金92.985万元,2015-2017年剩余利息资金投入444.825万元,两项共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37.81万元,项目涉及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受益农户78528人。具体贷款计划由芒市扶贫办、财政局和承贷银行商定后行文下达。
(二)资金来源
2018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37.81万元,从中央扶贫专项资金安排。
三、项目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在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与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与范围,积极引导和发动建档立卡户参与。
(二) 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定、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坚持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选项,侧重发展前景好的种、养、加工项目,加大扶持“一村一品一业”的特色优势产业,使建档立卡户增收获利,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三)明确目标,重点突出的原则
进一步加强调查核实工作,选准建档立卡户,支持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扶贫到户项目,以贫困人口为主,把扶贫资金扶持到建档立卡户发展生产中。
(四)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原则
1.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芒市扶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项目小额信贷股负责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报表和材料,搞好档案资料建设等工作。
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建档立卡户符合放贷条件,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报表和材料。
2.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运行安全
贴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计划的通知》(云开办〔2018〕5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3.坚持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市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原则。
4.各承贷机构不得代扣贷款农户的利息,按季度结算到市扶贫办报账。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受益农户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种、养殖业和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长期发挥农村经济发展效益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质量双重作用。通过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达到户均增收5000-7000元的目标。
(二)社会效益分析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深层次挖掘资源潜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新的经济增收产业培育进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村民素质,增强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产业管理水平,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对推进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扶贫效益分析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变村小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落后的现状,坚定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振奋群众致富的精神,增强村民自我发展能力,使贫困人口素质得到提升,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生产力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益提高,脱贫能力增强。为项目村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做好工作
为了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扶贫到户贷款有专人管,有制度,有目标,有实效。
芒市扶贫办的职责是:1.做好各乡镇贷款农户推荐名单的审核;2.根据上级下达扶贫到户贷款指标,起草芒市扶贫到户贷款下达指标文件;3.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农户的跟踪调查和检查工作;4.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芒市财政局的职责是:按照市级财政报账制要求管理拨付财政贴息资金。
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芒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德宏芒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职责是:1.做好各乡镇贷款农户推荐名单的审核;2.做好贷款农户的贷前调查和贷款发放及回收工作;3.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农户的跟踪调查和检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是:1、做好各村委会贷款农户推荐名单的审核上报;2、协助各承贷机构做好贷款农户的贷前调查和贷款发放及回收工作;3、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农户的跟踪调查和检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2018年需贷款农户名单在2018年5月31日以前报市扶贫办和承贷银行,经市扶贫办和承贷银行审核后,方可发放贷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贷款户名单在实施单位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承贷银行要将扶贫到户贷款计划尽快落实到各贷款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与承贷银行协调沟通,加强扶贫到户贷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测统计。
芒市扶贫办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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