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浏览量:179    作者: 日期:2026/1/29

芒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1号


经调查,下列在芒市民政登记的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鉴于下列社会组织登记的住所已无人办公,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关通知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上述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芒市中东鑫盛养殖协会

芒市斑色路29-6号

吴海宗

515331033466024479

2

芒市畜产业协会

芒市大湾村广相村民小组

赵生智

51533103MJT325560X

3

芒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芒市工商局

饶永平

51533103MJY297984X

本行政机关地址:芒市河东路17号

联系部门:芒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692-2120550

特此公告。

 

 

芒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