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1号
经调查,下列在芒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鉴于下列社会组织登记的住所已无人办公,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关通知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上述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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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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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芒市中东鑫盛养殖协会 |
芒市斑色路29-6号 |
吴海宗 |
515331033466024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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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芒市畜产业协会 |
芒市大湾村广相村民小组 |
赵生智 |
51533103MJT32556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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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芒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
芒市工商局 |
饶永平 |
51533103MJY297984X |
本行政机关地址:芒市河东路17号
联系部门:芒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692-2120550
特此公告。
芒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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