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芒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2号)

浏览量:380    作者: 日期:2026/3/9

(芒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2号)

芒市中东鑫盛养殖协会等3家社会组织:

经查,芒市中东鑫盛养殖协会、芒市畜产业协会、芒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等3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本行政机关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云南省民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决定对上述3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芒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上交本行政机关予以收缴,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作废。撤销登记后,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完成后应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类别

统一信用代码

执法机关

执法文书号

1

芒市中东鑫盛养殖协会

社会团体

515331033466024479

芒市民政局

芒民政罚决字

20261

2

芒市畜产业协会

社会团体

51533103MJT325560X

芒市民政局

芒民政罚决字

20262

3

芒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社会团体

51533103MJY297984X

芒市民政局

芒民政罚决字

20263

本行政机关地址:芒市河东路17号

联系部门:芒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692-2120550

特此公告。

 

芒市民政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