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对芒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984    作者: 日期:2022/12/6

刘祖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回贤村搬迁点归属地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镇回贤村委会回法、城平两个村民小组因属于勐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生产生活条件滞后,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积极实施易地搬迁。回法村民小组51户240人,于2000年搬迁至风平镇拉赛村民小组旁边;城平村民小组34户175人,于2004年搬迁至风平镇拉老村民小组旁边。回法、城平两个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比较远约18公里,搬迁多年仍然属于回贤村委会管理,为方便管理和群众办事,就近属地管理;建议将回法、城平两个村民小组划归风平镇人民政府管理。

二、有关答复意见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现状、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回法、城平两个村民小组归属调整涉及两个乡镇政府,需由市政府批复。

二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小组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及群众诉求和便于群众办事、管理、生产生活等相关情况,实地实际对回法、城平两个村民小组走访、调查了解,召开群众大会,群众同意调整归属,并收集相关的照片、会议记录等痕迹材料;及时向芒市镇人民政府提出请示。芒市镇人民政府及时和归属地风平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相关事宜;芒市镇人民政府向芒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由市政府作出批复。

衷心感谢你对芒市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芒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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